普通高校文化考试和填报志愿
(一)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本科和高职(专科)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报考艺术类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单独命题的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二)填报志愿
我省2016年艺术体育考生按本科、高职(专科)层次一次性填报志愿,仍实行看分填报志愿。
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考生须按四川《招生考试报》2016年招生计划合订本中公布的艺术本科提前批、艺体本科批(含职教师资、省属院校本科免费师范生等)、艺体专科批(含对口高职、省属院校专科免费师范生等)填报省内外院校及专业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艺术考生依据普通高校艺术本科和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填报志愿;参加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考试的艺术考生,依据普通高校艺术类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填报志愿。两类考生志愿不能交叉填报。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的艺术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除本科提前录取批次以外的其他批次的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
艺术体育专业成绩达到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艺体类本科、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志愿;专业成绩只达到专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只能填报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志愿。各县(市、区)招考办须对填报艺术体育志愿的考生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
凡未按上述规定填报的志愿一律无效。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另文通知。
考生纸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普通高校2016年招生的纸档案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