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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1-1-18 22:26:44 【字体:小 大】

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各市州招办: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102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做好我省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关高校在4月20日前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传本校已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名单时,按相同格式同时以公函和电子邮件方式报我院招生一处(电子信箱:0011@ sc-eea.cn,邮编:610041、地址:成都市芳草街26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以便我院核对、补充考生报名信息后,按时在“阳光高考”平台上确认各校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
二、对少数体育专项成绩特别突出,文化成绩达到我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学校拟录取的考生,学校须于6月24日前向我院公函申请并提供相关考生名单。经公示两周,由我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三、对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和体育测试的考生,高校须于4月2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 平台的同时以公函和电子邮件方式报我院,以便公示后办理录取手续。
四、所有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必须按我省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参加2011年普通高考报名,统一编排考生号。
请各地做好向考生的宣传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
 
O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普通高校   高水平   运动员   招生  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1年1月1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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