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2015年艺术类单独考试报考须知 |
来源:长沙学院 2015-1-10 12:10:00 |
单独考试报考须知 1、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热爱艺术事业,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所有考点只接受所在省考生报名,不接受外地考生报名、考试。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身高要求男168cm以上,女158cm以上,无色盲、斜视。 2、考生报名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份专业考试准(报)考证,并交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同底免冠相片。考生报名时须交纳报名费,音乐类考生如需伴奏须另交纳伴奏费。 3、考生须持单独考试准考证、所在省份专业考试准(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美术类专业自备画具,试卷纸张由学校统一准备。音乐类专业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4、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各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5、音乐学专业科目一为主考科目,满分180分,科目二为辅考科目,满分120分,总分为300分。 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科目为:形象气质考察、自备作品朗诵(100分);新闻播报(100分);即兴主持或话题评述(100分)。总分为300分。 7、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节目策划、命题编故事和影片分析。总分为300分。 8、我校于2015年4月10日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并向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合格分数线按招生计划与专业考试合格人数1:4的比例划定。考生可拨打电话0731-84261436或登陆我校招生网站zsjy.ccsu.cn查询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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