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14年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 |
来源:华侨大学 2014-1-3 10:12:59 |
考试科目及要求
▲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分值100分)
两个专业合并考试,音乐表演专业进行加试。
声乐、器乐自选一项作为主项,另一项为副项。
专业及方向 |
主项和副项要求 |
视唱练耳 |
音乐学(海外教育,师范) |
演唱或演奏任选一项为主项,允许加试另一项(歌曲、乐曲自选一首;如需伴奏,由考点统一安排,自行付费)。(80分) |
简谱或五线谱视唱,音程模唱。(20分) |
音乐表演 |
声乐演唱方向 |
美声或民族唱法:演唱歌曲二首。 (75分) |
简谱或五线谱视唱,音程模唱;(15分) 加试节奏模仿和旋律模唱。(10分) |
钢琴演奏方向 |
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75分) |
简谱或五线谱视唱,音程模唱;(15分) 加试节奏模仿和视奏。(10分) |
中国乐器演奏方向 |
西洋乐器演奏方向 |
南音方向 |
演唱南音一首或演奏南音乐器一曲,闽南语测试。 (75分) |
简谱视唱,音程模唱;(15分) 南音演唱加试节奏模仿和旋律模唱;南音乐器演奏加试节奏模仿和简谱视奏。(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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