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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三明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 [2018-4-1]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三明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
 
明教办人〔2018〕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8〕13号)精神,经研究,我市今年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1.全市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岗教师;
2.2014年首次注册中暂缓注册或因故未参加注册,经改正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4月9日--4月23日;
    2.现场确认:4月12日--4月28日;
    3.县级初审:5月2日--5月15日;
    4.市局复核:5月16日--6月15日;
    5.省厅终审:6月16日--7月13日;
    6.发放注册贴时间:7月14日--7月25日。
三、注册条件、程序
有关注册条件、程序按2018年三明市教育局制定的《三明市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工作方案》(明教人〔2018〕47号) 精神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协调。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加强领导,周密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二)属地管理。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实施。省、市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及相关教研机构向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三) 认真核实。各地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程序,认真抓好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单位考核、材料受理上报等各环节的核实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初审工作结束后,请于5月18日前将三明市教师资格首次注册有关统计表(统计表另文下发)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陈美莲、黄鹭,电话:8239729,邮箱:smjyrsk@163.com
 
附件:市直属学校(单位)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计划安排表
 
 
 
  三明市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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