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遵教办人〔2014〕6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且在红花岗区、新蒲新区工作(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或区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档案)或红花岗区、新蒲新区户籍的人员。
二、申请办法:
1、教师资格申请实行网上申报。
2、网上申报流程: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其中:未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非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入口,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入口),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并到相关部门鉴定盖章。
3、网上申报时间:2014年4月16日-5月10日
(1)申报教师资格种类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种类自己选报。
(2)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人教科”
(3)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贵州省遵义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
4、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提交有关材料审核: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5月19日(星期一)——5月20日(星期二)
2、提交材料:
(1)、本人填写或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户口薄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有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填写;没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填写(村委会、居委会鉴定一律无效);
(5)、完成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的证明材料;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全省教育系统普通话水平等级有关要求的通知》黔教语发[2013]324号执行);
(7)、近期二寸免冠半身蓝底正面照片2张;
(8)、工作单位证明(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阶段(非国考人员参加)
(一)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非国考人员参加)
1、时间:2014年5月24日(星期六)上午7:30
2、地点:新文小学
(二)申报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时间及地点:在“遵义教育网”—“网上办事”—“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发布,请随时关注。网址:http://www.zyiedu.cn/
五、申请人体检:
1、材料审核完成后,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
2、时间:待定
3、体检费:由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按有关收费标准规定收取。
六、认定阶段:
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作出是否认定的意见。
2、获得认定者按规定时间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认定人员名单及领证时间请登录遵义基础教育网(http://www.zyjjw.com.cn/)查询。
七、教师资格考试收费问题:
收费标准: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不再收取教师资格考试费。其他人员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07]128号),教师资格考试费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