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 高考 美术高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专升本 中考 会考 外语|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翻译资格 JTEST
资格|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从业 司法 导游 教师资格 报关 财会| 会计证 经济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务师 资产评估 审计师
工程| 一建 二建 造价师 造价员 咨询师 监理师 安全师 医学|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 教案 论文 文档
IT类| 计算机等级 计算机软考 职称计算机 高校计算机 推荐-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 军校国防生 自主招生 艺术特长生 招飞
 3773考试网 - 教师资格考试 - 教师资格证 - 广西教师资格 - 正文

2016广西南宁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2016-4-10 9:12:53

县区、开发区教育局,驻邕各高校,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位申报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及《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9号)精神和要求,现将南宁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申请流程通告如下: 

  一、认定权限及对象 

  (一)认定权限 

  1.南宁市教育局负责南宁市范围内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2.各县(区)、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教育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高新区的教师资格认定由西乡塘区教育局负责,经开区的教师资格认定由江南区教育观负责。 

  (二)认定对象 

  1.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 

  2.下列人员,可在2016年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12014年、2015年毕业时未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2014年毕业时未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 

  2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将于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1下列人员,必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2.2012年及以后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学生和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教育硕士类学生。 

  3.自考毕业生及成人高校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档案在南宁市的申请人。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四(专科大三)以上在读学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省市生源学生)免此项要求,网上申报时户籍选择为“南宁户籍”。 

  2户籍未迁至南宁的外省市生源毕业生毕业第二年起必须将户口或者人事档案托管在南宁市方可在本市申请认定,否则须回原籍认定。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及《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2)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根据广西实际,2016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全区所有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这部分学生必须是在教育厅备案的人员,未在教育厅备案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在校生和毕业生不具备申请认定资格。 

  3以上学历必须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函授教育等,党校学历不包括在内)。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gat-search.cscse.edu.cn)。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四)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80分)及以上标准。 

  根据《关于教师上岗及教师资格认定等普通话水平要求的通知》(桂教语工〔20072号)文件规定,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4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 

  5本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问题请咨询南宁市普通话测试站,地址为:南宁市金洲路22717办公室,电话:2636129 

  (五)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62015年下半年及以后教师资格国考面试合格人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可直接打印合格证明,彩色或黑白打印均可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7南宁市申请认定高中阶段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指定医院 

  1.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七星路89号); 

  2.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院(双拥路6号); 

  3.广西民族医院(明秀路232号); 

  4.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医院(园湖路2号); 

  5.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即瑞康医院(南京路39号)。 

  各县(区)申报的人员可在经本县(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 

  三、认定流程 

  (一)上网登记申请信息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2016年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开放时间如下: 

  1.系统开放时间 

  1)第一次开放时间:2016321日—527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001700 

  2)第二次开放时间:2016613日—722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001700 

  为确保符合参加2016年教师招聘考试条件的申请人及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务必在625日前完成,第二批务必在718日前完成,请各县(区)教育局合理安排认定工作。 

  2.考生网上报名时间 

  201645日至625日,逾期不再受理。其中,2016年5月28-6月12日教育部关闭中国教师资格网暂停报名。网上申报的方法详见《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网上报名使用说明》(附件1)。 

  8参加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申请人只能从“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的无效。 

  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对于相同学段相同学科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 

  (二)现场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1.现场确认办理时间 

  1)广西民族大学、广西艺术学院、广西师范学院、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教育学院、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在校应届毕业生(以上高校硕士研究生除外)现场确认材料由就读学校统一收取,各地教育局不单独受理,201663日前完成现场确认。 

  2)已经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社会考生申请人以及符合认定对象(二)条件的申请人申请高中、中职(含中职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的,请于2016523日(星期一)至526日(星期四)到指定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3)参加201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申请高中、中职(含中职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的,请于201674(星期一)至77日(星期四)到指定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地点 

  1)市教育局现场确认地点: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科园大道科园东五路6号)。 

  现场确认点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地点详见各县(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3.现场确认提交的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网上申报后下载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 

  2《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表中要求由单位填写部分视申请人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①对于南宁市户籍的申请人:若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由现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盖章(无组织人事部门的单位可加盖单位公章,仅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为有效);若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由本人人事档案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填写盖章(居委会、村委会盖章无效)。 

  ②对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由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填写盖章。 

  ③对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由就读学院或学校学生处填写盖章。 

  9如单位没有在无犯罪记录证明栏填写的,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须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申请出具,自出具日考试三个月内有效。 

  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1份。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不合格 

  4)户籍证明材料。 

  ①本市户籍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或集体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仅需复印户口簿主页、有申请人信息页) 

  ②户口不在本市,人事关系在本市的,提供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原件。托管证明需注明人事档案托管号码、期限等信息。 

  ③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省市生源在读学生不用提供户籍证明和人事档案托管证明,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在读学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读硕士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读博士生需提供本科或硕士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括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和2015年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报人员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9)申请人应自行粘贴好各类表格上的照片,并另交1张小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粘贴和另交的照片须与网上申报照片同一版本,不得提供艺术照或大头贴之类的照片。 

  10)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到现场确认点根据档案管理要求装订。原件核对后退回申请人。 

  4.领取收件通知单或受理通知单。 

  材料受理后,申请人将获得由受理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收件通知单或受理通知单。 

  5.上网查询认定结果,办理领证手续。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20个法定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可登陆“南宁市教育局网站”(http://jy.nanning.gov.cn )“教师资格”专栏查询认定结果。申报人也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查询结果。 

  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可同时上网查询有关领证事宜。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南宁市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 

  申请人根据需认定的学段以及户籍、人事档案或就读学校选择认定机构。认定中如有相关疑问请咨询申请人选择的认定受理机构联系电话。 

序号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咨询电话 

1 

南宁市教育局 

2812529 

2 

青秀区教育局 

5826395 

3 

西乡塘区教育局 

3802753 

4 

兴宁区教育局 

3290742 

5 

江南区教育局 

4810932 

6 

邕宁区教育局 

4724862 

7 

良庆区教育局 

4500381 

8 

东盟开发区教育局 

6305768 

9 

武鸣县教育局 

6224125 

10 

宾阳县教育局 

8223408 

11 

隆安县教育局 

6528702 

12 

上林县教育局 

5220319 

13 

马山县教育局 

6819786 

14 

横县教育局 

7263935 

    

  

   附件:1.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网上报名使用说明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思想品德鉴定表 

    

    

    

          

 

                                     南宁市教育局 

                                     2016323 

    

    

    

 

 

 

  

  

附件1 

    

               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网上报名使用说明 

               (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具体步骤: 

  1步: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后,国考人员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非国考人员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步:点击“注册”,进入网上申报流程。 

  3步:阅读“申报人必读”,点击“下一步”。 

  4步:阅读“确认服务条款”,点击“下一步”。 

  5步:选择资格种类、认定机构、任教学科。 

  “资格种类”请选择“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 

  “认定机构”请选择“南宁市教育局”。 

  “任教学科”:1.国考人员请选择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一致的任教学科。 

  2.20142015年毕业的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请选择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学科。 

  6步:选择确认点。 

  1.各高校2016年本科应届毕业生请选择就读学校的确认点:广西民族大学、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广西师范学院、广西师园学院。 

  2.20142015年毕业的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和其他申请人请选择“社会人员”确认点。 

   3.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是关键步骤,如 “认定机构”和“确认点” 选择不正确,会导致认定机构无法确认。 

  7步:阅读注意事项。 

  8步:填写身份信息。 

  9步:填写申请材料。 

  页面第一部分为“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此部分信息不可修改。如果需要修改,则需要点击上一步返回相应申报页面修改。 

  页面的第二部分为“登录信息”,此部分信息为必填信息,无论是“暂存”还是“提交”,申请人必须填写并一定记住自己设置的密码。 

  上传照片的格式要求: 

  1.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00001.jpg 

  2.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 

  3.申请人近3个月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请确保粘贴在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凡上传大头贴、艺术照、生活照、截图的,一律退回认定申请。 

  10步:点击“提交”,申报完成。 

  11步:申请人登录。登录后可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查看申请状态、下载打印申请材料。

 

表格名称 更新时间 操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0160323
 下载
   思想品德鉴定表
  20160323
 下载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最新文章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