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我县上报拟招聘人员名单后经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办审核通过,在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予以公示。
五、集中培训与考试。
我县对经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办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县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公办教师招聘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六、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经培训合格的应聘者,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我县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联系电话:0773-8216231
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恭城瑶族自治县编制办
201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