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政策: 教师资格认定属于行政许可项目,实行不收费政策。但是教育理论考试和教学技能考试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有关文件的通知(桂教师范〔2007〕40号)贯彻执行。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教育理论考试费50元/人.科;教学技能考试费为: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300元/人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250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