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收藏网站 设为首页 设为首页
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教师资格考试 - 分省 - 广西教师资格 - 正文

 
广西2010年中小学和幼儿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
来源:2exam.com 2010-6-24 编辑:zhanghaifeng 【字体:小 大】
根据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理论考试考务工作交接的通知》精神,从2010年6月起,我区教师资格理论考试考务工作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培训的组织工作仍由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委托广西教育学院负责。定于2010年7月中旬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理论培训,8月份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桂考院〔2010〕199号

关于2010年8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理论考试及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理论考试考务工作交接的通知》精神,从2010年6月起,我区教师资格理论考试考务工作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培训的组织工作仍由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委托广西教育学院负责。定于2010年7月中旬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理论培训,8月份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培训对象
自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社会人员及2011年毕业的研究生、本科、专科在校学生。不接纳不属于上述培训对象的人员报名。
二、报名时间、办法
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13日至2010年7月5日。
为方便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报名,本次考试、培训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广西教师网(网址:http://www.gxjs.com.cn/)上报名,报名者在登陆广西教师网后,在教师管理栏内,点击“信息录入——广西教师资格报名考试信息录入”,进入报名页面,填写名称、代码、密码,确认后再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进入填写个人信息页面,填写并检查无误后,即可提交。
各市、县社会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立即下载打印“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教育理论培训考试报名卡”一份,并持该卡在2010年7月17日到广西教育学院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交费、注册、领取教材资料。逾期不到广西教育学院办理确认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培训与考试,网上报名作废。
各市、县社会人员网上报名的名称:区教院 代码:0001 密码:广西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联系电话号码。
相关高校(教师资格培训基地学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2010年应届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理论培训、考试报名的名称、代码及密码,由广西教育学院电话通知相关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再由各校负责通知本校学生。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相关高校(教师资格培训基地学校)自行安排本校学生的培训时间。所有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全部集中到广西教育学院培训,培训时间为:①2010年7月18日—7月31日;②2010年8月1日—8月14日两个时间段。
(二)参加广西教育学院培训的全体学员请务必于2010年7月17日到广西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建政路37号)报到,交报名卡、交两张一寸免冠照片以及所需各项费用。
其他无教师资格培训基地资质的高校可以与广西教育学院联系学员具体的培训报到事宜。
有教师资格培训基地资质的高校的学员按所在学校的通知执行。
(三)培训地点:广西教育学院及各具有教师资格培训基地资质的高校。
四、培训考试科目
根据《关于开展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7〕29号)精神,2010年的培训考试科目为:
高中教师资格:《高中教育学》、《高中心理学》、《高中学科教学论》。
初中教师资格:《初中教育学》、《初中心理学》、《初中学科教学论》。
小学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小学心理学》、《小学学科教学论》。
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学基础》、《幼儿心理学》、《学前教育活动设计》。
五、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社会考生不设南宁外的考点。所有社会考生全部集中到广西教育学院考试。(具体考场另行通知)。其他由广西教育学院负责培训的高校考生的考点安排由广西教育学院电话通知相关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再由各校负责通知本校学生。
相关高校(教师资格培训基地学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2010年应届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原则上在本学校开设考场。
考试组织工作由区考试院统一领导与安排,广西教育学院协助做好相关考务工作。
考试时间:


日期

时间

考试科目

2010年8月28日

上午9:00—11:00

教育学

 

下午14:30—16:30

心理学

2010年8月29日

上午9:00—11:00

学科教学论

考试时,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如本人身份证丢失,须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身份证明。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核准的服务性收费文件精神和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07〕209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收培训费:每科收125元;教材、资料费:每科40元;考试费:每科收50元。请学员根据所参加的项目确定交纳的总费用。
七、发证办法
考试合格证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审核签发。本次参加培训考试和补考的人员,三科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不能取得上述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再发给单科合格证书或双科合格证书,考试成绩也不再保留。此次需补考单科和双科的人员,务必补齐三科合格证,并及时申报教师资格证,原单科和双科成绩也不再保留。从2011年开始,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理论培训与考试工作执行新的政策。请参加培训和考试的人员慎重考虑做好选择。
八、咨询联系办法
广西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联系电话:0771-5629207
电子邮箱:gxjsxgb@126.com
地址:南宁市建政路37号广西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邮政编码:530023
联系人:阎富常 刘彩霞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看了这篇文章的网友还关注以下文章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文章
  • 热门文章

    分省
    河北教师资格 | 江苏教师资格 | 北京教师资格 | 浙江教师资格 | 湖北教师资格
    安徽教师资格 | 河南教师资格 | 云南教师资格 | 重庆教师资格 | 江西教师资格
    广西教师资格 | 山西教师资格 | 广东教师资格 | 吉林教师资格 | 湖南教师资格
    上海教师资格 | 山东教师资格 | 宁夏教师资格 | 陕西教师资格 | 内蒙古教师证
    海南教师资格 | 青海教师资格 | 贵州教师资格 | 四川教师资格 | 甘肃教师资格
    全国教师资格 | 新疆教师资格 | 辽宁教师资格 | 黑龙江教师资格 | 天津教师资格
    国际注册汉语
    福建教师资格
    普通话测试
    两学考试
    成绩查询
    报考指南
    模拟试题
    真题试题
    说课稿
    教师招聘
    ntet考试
    小中高教师评审
    广东代转公
    复习指导
    综合辅导 | 教育学辅导 | 心理学辅导 | 普通话辅导 | 教育心理学
    练习题
    新闻链接
    特岗教师
    考试动态 | 真题试题 | 模拟试题 | 备考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