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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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柳州市教育局 2009-10-22 16:17:58 |
柳州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受理部门 (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属于个人行为,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工作单位或户籍在市区的直接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认定,工作单位或户籍在市辖六县的也直接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认定。各县教育局不再受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的报名和资格审查。 (二)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向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县、区教育局联系电话:城中区:2612261,柳北区2806494,柳南区:3715758,鱼峰区:3163324,柳江县:7214990,柳城县:7613460,融水县:5123642,融安县:8138942,鹿寨县:6814943,三江县:6636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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