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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衡阳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2-4-21 20:57:48

衡阳市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一、申请对象
  凡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或工作(学习)单位在衡阳市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衡阳市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 4月15日-4月30日
  (2)网上申报流程
  ①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帐号。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对学历的要求和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别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②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照片文件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尺寸是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它有效联系方式的信息。 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申请表》,打印一式2份。

  2、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后,申请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须根据本人申报的层次携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参加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和地点
  ①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时间:
  4月24日—5月4日(节假日除外)。
  其中5月2日—4日,社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证(含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应、往届毕业人员),在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确认;4月24日—28日,衡阳师院2012届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集中受理,在衡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确认。
  ②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具体时间安排见各县市区教育局公告。
  ③我市确认点如下: 
  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二办事大厅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8810740;
  衡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联系电话:8811315;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人事师训股,联系电话:8336929;
  雁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人事师训股,联系电话:8660891;
  蒸湘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2896287;
  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人事师训股,联系电话:8177102;
  南岳区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训股,联系电话:5675479;
  衡南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8551646;
  衡阳县教育局师训股,联系电话:13787348189;
  衡山县教育局人事师训股,联系电话:5822229;
  衡东县教育局政工股,联系电话:5235079;
  常宁市教育局师训股,联系电话:7245733;
  耒阳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4338297;
  祁东县政府政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15607475028;
  (2)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供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
  ①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打印的《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
  ②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衡阳市口腔医院为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体检医院);
  ④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⑤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⑥非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湖南省教育厅颁发的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衡阳市教育局颁发的《衡阳市非师范类毕业生教育专业培训和教学实习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要求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照片同一底版)。
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第①项和相关证件原件、照片除外)均应依序装订成册。
  

  三、 有关要求
  1、体格检查
  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须到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包括传染病和精神病史等项目的体检。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我市指定衡阳市口腔医院为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体检医院。医院的地址:先锋路38号,联系电话:0734--8227925。体检时间:2011年4月5-4月28日(星期六下午、星期天除外),其中衡阳师范学院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体检时间安排在4月5日-18日,其他申请人员体检时间安排在4月19日-28日。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体检医院,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
  2、思想品德鉴定
  在职申请人的思想品德由其工作单位鉴定,非在职申请人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鉴定。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经受理后,须按《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湘教师字〔2002〕9号)的要求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者方能认定教师资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由受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申请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今年的时间安排为:春季批次 5月12日,地点另行通知。
  4、免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规定
  大专学历为国家任务内师范类毕业,而提高学历为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可免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非师范类毕业人员的教育专业培训和实习。但必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即提供大专毕业证、大专教育专业课程成绩和实习成绩),同时必须参加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四、其它事项
  1、申请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及相关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性负责,申请人应与认定机构签订承诺书。
  2、认定机构应向申请人提交受理凭证。认定机构为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免费颁发《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初步定于6月初。
  3、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必须使用省教育厅统一编制表格。表格下载网址:http://teacher.hnedu.cn/index.jsp(湖南教师网),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及教师资格证书领取等事项在衡阳教育信息网公布(http://www.hhyedu.com.cn)。
  4、关于补办教师资格证的说明。凡需补办教师资格证者,都必须提前一个月在《衡阳日报》或《衡阳晚报》刊登证件遗失声明,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然后凭遗失声明和原存档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补办。如果原存档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也已遗失,需重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衡阳市教育局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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