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程安排
(一)受理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机构2月16日至2月20日,受理社会人员申请;2月23日至2月27日,受理各高等学校有关部门为本校应届毕业生的集体报名申请(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个人2月16日至2月22日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受理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个人申请。
省教育厅委托高等学校2月20日至2月27日受理本校教师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
(二)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2009年4月12日举行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
(三)普通话测试、体检:5月中旬至6月上旬(可以交叉进行,具体日程安排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6月初至7月中旬(具体日程安排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
(五)上网认定:6月20日至8月15日。
(六)发证:8月底至9月底。
(七)总结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10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