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收藏网站 设为首页 设为首页
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教师资格考试 - 分省 - 内蒙古教师证 - 正文

 
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2010-2-2 编辑:福建招生考试网 【字体:小 大】
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内蒙教招考社发[2010]1号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考办):
  2010年全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定于2010年5月23日进行。今年报名工作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办法,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5日—15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报考高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除在职或聘用的高校教师可以报考外,其他社会人员均不得报考;
  2、各级各类学校中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在职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行业的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在职人员以及应届毕业生、社会公民均可报名参加中等和初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二、报名办法及程序
按《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网上报名主要操作流程》执行。
  三、复习和命题的范围和依据
  1、本次全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考中等层次的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和依据;报考初等和高等层次的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和依据。
  2、试卷结构和标准样卷不以《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两本书中后附的试卷结构和标准样卷为依据。我区试卷分为试卷I(客观题,占60分,采用在答题卡上涂卡的形式答卷)、试卷Ⅱ(主观题,占40分,采用在试卷上直接填写答案的形式答卷)。
  四、有关要求和说明
  1、认真做好2010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网上报名宣传工作;
  2、根据本盟市实际情况设立报名点及考生报名有偿服务中心,报名点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网上报名主要操作流程》(附件一)及有关政策规定,准确细致地解答考生提出的问题,协助和督促考生认真做好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照片采集、资料收集和准考证打印等工作;
  3、凡订复习资料的考生,需在报名订书的同时一次性交付书款,盟市汇总后在2010年3月17日前上交自治区招考中心考务二处。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中等)每本10.00元、《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中等)每本12.00元;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初等)各15.00元,《教育学考试大纲》(高等)每本10元、《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高等)每本12元;
  4、提醒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内及时报考另一科;
  5、认真做好对监考员及考试工作人员的考前培训工作,加强考务管理,杜绝错装试卷现象的发生;
  6、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军官证)“两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7、各盟市招考中心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做好今年的考试工作;
  8、了解和熟悉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日程安排(附件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报名点和盟市招考中心的工作,准确无误地采集和上传各类信息,认真保管好考生信息资料。
  各盟市招考中心在网上报名期间,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对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自治区招考中心考务二处报告。并总结成功经验,为做好今后网上报名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成绩复查办法、范围及时间
  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以向盟市招考中心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由盟市招考中心汇总后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二处。复查时间自网上公布成绩之日起的30日内有效,逾期不予受理。
  复查范围是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等。执行评分标准宽严的问题,不属于复查范围。
  考生答卷保存期为半年,自考试结束之日算起。
  附件一: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网上报名主要操作流程
  附件二: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0年1月26日      


附件一:

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网上报名主要操作流程

  2009年参加过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但有一科或两科未通过的考生,可直接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系统,选未通过的考试科目并缴费。
  2010年参加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考生按照以下流程报名。
  1、网上预报名
  (1)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阅我区该项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
  (2)网上预报名,按要求逐一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职业、工作单位、手机号码(接收通知短信,仅限区内号码)以及现场照相、确认信息地点(报名点);报考信息包括报考等级、报考科目和答卷语种。输入页面提示的校验码,提交报名资料。手机将收到预报名成功的短信。
  (3)核对已提交报名信息,点击交费按钮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将接收到交费成功的手机短信。
  2、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所选现场照相、确认信息地点进行读取二代身份证信息和现场照相,并确认本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生现场照相及确认信息成功后会得到一个考生号。
  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应提前办理,已办理的考生应注意身份证避免强磁场、强辐射、特别高温、弯折扭曲,以防损坏读取不了二代身份证芯片中存储的信息。
  确认报名信息时应履行下列步骤:
  ①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考生身份证信息,核对考生预报名时填写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是否正确,若信息正确则调出考生相关信息,否则考生须重新登录预报名页面修改,直到正确为止。
  ② 照相、生成考生号。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照相,确认信息。不得使用照片扫描,由此造成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和进行照片扫描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
  ③ 打印《报名登记表》交考生校对,发现错误及时和工作人员提出并修改。
  ④ 考生确认《报名登记表》中的内容正确无误后,在“考生本人确认签字”栏签字。 
  考生在开考前的一周时间内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3、考生网上交费流程如下:
  ①考生提前准备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
   考生如果没有中国农业银行(简称农行)的银行卡(指金穗借记卡或准贷记卡,也称金穗卡),需要到当地农行营业网点凭本人身份证办理,并存储一定金额的钱款用于网上缴纳报考费用。报名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内蒙教招考社发[2005]12号文件执行。农行存折不支持网上缴纳报考费用。
  ②通过农行实现网上缴纳报考费有两种方式:
  网上银行:在农行营业网点开通网上银行,申请办理K宝证书或动态口令卡;
  电子支付卡:自行登录农行网站http://www.95599.cn免费开通电子支付卡,每天最多可支付200元。
  相关使用说明详见中国农业银行网站www.95599.cn
  特别提醒考生一定要提前办理,以防因农行营业网点储备的银行卡和用于网上银行的K宝证书、动态口令卡等相关介质不足,致使当次不能够成功办理,或者长时间排队等候。
  自治区招考中心考前网上公布考试各类信息政策规定,内容包括:报名、考试时间,网上成绩查询时间、发证等有关规定;各个相关单位联系方式、各级教育招考中心报名点的联系方式及地址,以便考生查询。
 
附件二

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一、报名考试及打印发放准考证等工作
  1、2010年3月5日—15日网上报名;
  2、2010年3月17日前上交订书统计情况及书款;
  3、2010年4月22日开始,自治区招考中心按照有关分成比例规定返还各盟市报名费用;
  4、2010年4月25日前,盟市确定考点,向自治区招考中心上传考点设置信息;
  5、2010年5月16日考生开始网上打印《准考证》;
  6、2010年5月9日—18日印制试题并邮寄有关盟市;
  7、2010年5月19日有关盟市领取试题;
  8、2010年5月23日考试,24日开始各盟市向自治区招考中心送交答卷。
  二、评卷及发放合格证书等工作
  1、2010年5月28日—6月7日评阅答卷和成绩登统;
  2、2010年6月8日—10日处理违纪情况;
  3、2010年6月20日前下发考试成绩,6月20日开始各盟市考生可网上查询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可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盟市汇总后在7月20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邮箱地址:yd0471@163.com)上报自治区招考中心;
  4、2010年7月20日开始,自治区招考中心打印合格证书并下发各盟市;
  5、2010年7月30日开始,各盟市通知考生领取合格证书。


看了这篇文章的网友还关注以下文章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文章
  • 热门文章

    分省河北教师资格   江苏教师资格   北京教师资格   浙江教师资格   湖北教师资格   安徽教师资格   河南教师资格   云南教师资格   重庆教师资格
    江西教师资格   广西教师资格   山西教师资格   广东教师资格   吉林教师资格   湖南教师资格   上海教师资格   山东教师资格   宁夏教师资格
    陕西教师资格   内蒙古教师证   海南教师资格   青海教师资格   贵州教师资格   四川教师资格   甘肃教师资格   全国教师资格   新疆教师资格
    辽宁教师资格   黑龙江教师资格   天津教师资格   国际注册汉语
    福建教师资格
    普通话测试
    两学考试
    成绩查询
    报考指南
    模拟试题
    真题试题
    说课稿
    教师招聘
    ntet考试
    小中高教师评审
    广东代转公
    复习指导综合辅导   教育学辅导   心理学辅导   普通话辅导
    练习题
    新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