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 高考 美术高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专升本 中考 会考 外语|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翻译资格 JTEST
资格|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从业 司法 导游 教师资格 报关 财会| 会计证 经济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务师 资产评估 审计师
工程| 一建 二建 造价师 造价员 咨询师 监理师 安全师 医学|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 教案 论文 文档
IT类| 计算机等级 计算机软考 职称计算机 高校计算机 推荐-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 军校国防生 自主招生 艺术特长生 招飞
 3773考试网 - 教师资格考试 - 普通话测试 - 正文

天津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管理条例(试行)

来源: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 2008-10-16 10:21:22

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是在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市教研室领导下,并接受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业务指导,负责全市普通话和汉字社会应用规范化的培训和测试及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科学研究工作。
        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市的推普事业,为了加强管理使我们的工作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天津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管理条例(试行)。

                                        第一条  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
        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应熟悉和拥护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热心语言文字工作,作风正派。熟练掌握汉语拼音,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以上,具有大专毕业文化程度和三年以上工作实践,并具有较高的语音分辨能力。
        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分国家级和省(直辖市)级两类。国家级测试员需经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培训、考核并取得测试员资格证书;市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需经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培训、考核,并经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复审、备案后颁发证书,由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颁发市普通话测试员上岗证。

                                  第二条   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职责
        一、努力学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接受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组织的测试员再培训。
        二、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规定和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
        三、严格依照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制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工作要求》、《天津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细则》、《普通话水平测试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四、严格遵守“认真负责,团结协作、公正廉洁”的测试工作纪律,保证测试的质量和权威性,维护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声誉。
        五、为本单位(学校)服务,为本区县服务,为全市服务。服从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的安排,顾全大局。如工作需要时,市级(省级)测试员参加、支援外地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国家级测试员参与省级测试员培训和测试工作检查。

                              第三条   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工作要求
        一、测试员应服从中心安排调度,严格遵守测试工作时间规定,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努力提高工作效率,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测试时须及时报告。
        二、测试工作必须严格按统一的测试标准进行。工作认真负责,独立评分,坚持原则。不引荐应试人,不给“人情分”、“赌气分”。
        三、测试前不喝酒,测试中关闭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不抽烟,不串场,不一人单独测试。
        四、坚持“教考分离”和回避的规定,发现本测试小组应试人中有自己熟悉的辅导对象或亲朋好友,应主动向监测视导员报告,由监测视导员进行调整。
        五、严格保密,不泄露测试试卷内容、测试初评成绩及测试小组人员安排情况,切实保管好试卷及其他内部材料。
        六、不接受有碍测试公正的宴请,不向测试承办单位及应试人索取钱物,不收受测试单位和应试人的礼物、红包等。
        七、注意安全,特别是到外地测试时,乘车(船)、食宿及参与有关活动都要有安全意识。
        八、态度热情和蔼,举止言谈文明,尊重测试承办单位和应试人,树立测试员良好形象。

                            第四条   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的考评办法
        为了使天津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顺利开展,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对测试员的管理采取平时考评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旨在加强测试员队伍建设,正确掌握测试标准,提高测试信度和效度。 管理办法如下:
        一、建立测试员考评细则
       (一)日常考评:
        达到以下标准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1.按时出席测试中心举办的各种培训活动,出勤率达到70%以上;
        2.培训时对标准掌握的正确率(级与等)达到90%以上;
        3.各类笔试成绩达到90分以上。
        4.测试中心将实行现场听审、复听复审制度。监测试导员对测试员的测试工作进行现场听审,测试中心对监测试导员进行复听复审,对不能正确掌握测试标准,其误判人数超过被抽查测试人数1/10的,为不合格。
        (二)年终考核:
        对每位测试员进行普通话水平、听力、拟卷、汉语拼音等考核,按测评标准执行,各项均达标者为合格。
        (三)推普工作:
        1.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积极参与市区及本单位“推普周”活动。
        3.在教育教学等工作中,率先垂范,并组织各种推普活动。
        (四)科研成果:
        1.每年初由中心制定课题方向,每个测试员选定题目,填写课题议定书。
        2.年底前按中心统一要求,以论文、调查报告、心得、总结等形式汇报科研成果,或阶段性的成果。
        3.召开年会,对优秀者给予表彰。
        4.凡按照课题议定书上的选题上交有价值成果者为合格。
        5.凡成果获奖(国家、省市级成果评选,或在二级以上刊物发表)者,可评定为优秀。
        二、建立测试员管理机制:
        培训、测试、科研、推普等日常工作和年终考核均合格者,由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颁发下一年度测试员上岗证。对上述任何一项或几项不合格者,暂不发给测试员上岗证,要继续参加下一年度的培训、科研、推普和年终考核。合格者再发给上岗证。
        凡两次未能取得测试员上岗证者,撤消其测试员资格,并报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最新文章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