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报名及组织
1.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申请参加教育基础理论考试的人员由全市统一组织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8日-12月25日。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宝鸡市辖区内的中国公民,申请参加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正面同底小二寸彩照两张。
(2)报名地点: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地址:宝鸡市金台区群建巷17号,金台区龙泉中学校园内,乘公交5路、16路、37路到群众路站下车,乘公交39路到龙泉中学站下车。咨询电话:3660089)。
(3)考试地点: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考点设在宝鸡市区。
(4)考试时间: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全省统一安排在2013年3月31日(周日)进行,具体考试安排详见下表:
陕西省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安排(2013年3月31日)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备 注
教育政策法规8∶10—9∶40
教师职业道德10∶20—11∶50
教 育 学14∶00—15∶30
教育心理学16∶10—17∶40
(5)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的《准考证》由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统一印制,在考试前由申请考生到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凭《培训合格证》和《身份证》领取。考试为闭卷,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考点、考试等有关信息在宝鸡教育网(http://www.sxbjedu.com)上公布。
(6)成绩公布:4月中下旬起,考生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自行查询并打印具备防伪标识的成绩单。
2.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1)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人员,经体检、普通话水平测试、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其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提交学历的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专业技能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申请人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注册申请。
(2)受理申请材料时间:具体时间待接省教育厅通知后,将在宝鸡教育网(http://www.sxbjedu.com)公示。
(3)受理地点: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负责受理全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实习指导教师、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专业技能测试的申请。
(4)受理材料:受理材料详见附件三。
(5)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分为面试、测试(讲课)两个方面。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测试重点考察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堂教学、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的能力、使用普通话、板书、以及讲解的技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还需对其绘画、弹唱、舞蹈等基本功进行考评。
(6)考试时间:暂定于2013年5月18、19日,准确考试时间及安排将在宝鸡教育网(http://www.sxbjedu.com/)上公布,申请人可登陆查看个人讲课具体时间及地点,并按讲课时间提前1小时20分钟抽取课题签,准备教案。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和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的教材采用本学科现行教材;幼儿园教材由市上统一指定。申请人员自备教材。
六、考试费用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陕价行发〔2011〕60号文件执行,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25元/科,教师专业技能考试120元/次。
申请人员通过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后,需要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时,方可收取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