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全面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据市教育局官网近日公布的《2010年上半年台州市教育资格认定工作公告》显示,我市从4月份开始开展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报时间从4月1日至4月9日,确认时间为4月12日至4月14日。
公告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以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员应回原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其中,我市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为本次报名确认点。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均为各县(市、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