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教育局关于09(上半年)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的告示
2009年(上半年)批次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将开始,湖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办受理户籍在本市或工作单位在本市,并具备以下条件的申请人报名:
1.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文凭;
2.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申请汉语言类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
3.非师类专业毕业人员须取得高中或中职教育学、心理学省统考合格证书(2004年5月20日后取得的合格证书有效);
报名时请准备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大学本科毕业文凭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高中或中职教育学、心理学省级统考合格证书原件;
⑤师范专科毕业文凭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前学历为师范专科,后学历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教育学、心理学要求免考的申请人须提供)。
报名时间:2009年5月22日——26日(双休日照常工作)
报名地点:湖州吉山北路6号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公交1路、2路、9路至吉北小区站下)
咨询电话:2899069
200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