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指标
(一)国家“特岗计划”
国家“特岗计划”指标3554名、县“特岗计划”指标2981名,安排在正安、习水、务川、道真、桐梓、西秀区、普定、镇宁、紫云、独山、惠水、罗甸、丹寨、麻江、黄平、施秉、岑巩、三穗、台江、剑河、天柱、雷山、锦屏、黎平、从江、榕江、石阡、印江、江口、沿河、思南、德江、威宁、织金、黔西、百里杜鹃风景区、纳雍、赫章、大方、望谟、册亨、贞丰、普安、安龙44个县(区)。
具体指标分配见附表1。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本县代课人员。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市(州、地)、县(区)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
(四)为加强我省双语教育,各民族自治州、县要根据当地农村学校对双语教学师资的需要,在县级“特岗计划”小学岗位招聘面试内容中,可加试民族语言,并计入面试总成绩,具体分值由各民族自治州、县自行确定。
(五)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乡(镇)初中和中心学校,且一所学校原则上安排不少于3人。“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不能报考)、年龄在45岁以下且连续代课5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市(州、地)教育局负责组织。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注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或“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报名表》并填写。按招聘阶段录取且已签约的考生,须在签约后2日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点击特岗报名→注册考生信息→选择设岗省份申报岗位。注册并申报岗位成功后,下载打印出《2010年特岗教师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交报考市(州、地)教育局。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5月24日-25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在本阶段报名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县(区、)所属的市(州、地)教育局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
(4)代课人员的教师资格证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系本县代课人员、连续代课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证明。
(5)填写好的《贵州省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特岗计划”县须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0年5月27日-28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各市(州、地)拟定。
体检时间:2010年5月31日-6月2日。各市(州、地)教育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州、地)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县落选的,由市(州、地)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县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地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的协调下,各市(州、地)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地)调剂。
被录取者(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市(州、地)规定时间内与“特岗计划”县签订聘任合同。“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贵州省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考生(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签订聘任合同后2日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进行“网上注册和申报岗位”确认。凡未签订聘任合同和进行网上注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市(州、地)教育局须于6月8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6月10日前须将本市(州、地)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样式见附表3)和本市(州、地)“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表1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师范处(gzsfchu@126.com;QQ:171153751),经省审核后于6月11日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公布。
推荐链接:贵州特岗教师招聘网站:www.gz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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