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与申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6、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全国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院校、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备教师任职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8日至8 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30。
(二)报名地点:新安县人社局四楼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户口簿;2、有效身份证;3、毕业证、学位证;4、教师资格证;5、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盖章; 6、其他证明材料;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考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有关证书(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者凭证书,“大学生村干部”凭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新安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相关证件复印件附报名表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和信息采集费,并进行数码照像。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员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该专业的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
4、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于2012年8月14日— 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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