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其德才表现进行考核。
八、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木兰县政府网及木兰县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九、组织领导
为做好招聘工作,成立木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国文(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思库(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杨乃珍(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王艳玫(政府副县长)
成 员:沈广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 斌(县教育局局长)
任力恒(县监察局局长)
詹德臣(县财政局局长)
崔治中(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宪章(县卫生局局长)
刘晓春(县公安局副局长)
孙长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
主 任:沈广鑫(兼)
成 员: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本公告由木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陆国家人社部招聘信息网( http://www.cjob.gov.cn/cjob/f_index.do)、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blss.gov.cn/) 、木兰县人民政府公共信息网(http://www.mulan.gov.cn/)查询。
附件.doc
木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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