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在县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发布时间:2012年8月18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逐一审查学历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应届生须提供盖有学校印章的学业成绩单)等资料。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如个别学科报名人数少于聘用人数,按报名人数的一半确定聘用人数。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由县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总成绩100分,其中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学、心理学、教育行政法律法规占30%。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1:1进入面试,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不达60分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招聘,也不再递补。
领取面试资格证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由招聘领导组负责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相应资格。
(七)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入围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审查时发现考生存在违法违纪等不合政审条件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及时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公布招聘结果,公示期为7天,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专人及时查证落实,确有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分配原则及聘用合同的签订
面向农村缺编学校分配,从高分到低分自愿选择,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学校考核合格后正式入编,试用期间发基础工资。
聘用合同的签订
公示结束后,由招聘领导组将拟聘人员名单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两个月后签订试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须提交毕业生档案。无毕业生档案或假毕业生档案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纪律要求
这次招聘必须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招聘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人事纪律,统一标准,认真把关,任何人不得随意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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