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绩计算及体检、政审
1.按照笔试成绩、基本功考核成绩、答辩及面试成绩合计总分,确定12名入围人员名单。
2.由街道纪工委、组织科、教委办等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对12名入围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政审。由于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根据总成绩按排序递补。
通过体检、政审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3天公示无异议的,由教委办聘用,安排到幼儿园上岗。
三、其它说明
1.本次招聘报名人数若不足招聘人数的2倍,则根据实际报名数按1:2的比例递减择优录用人数。
2. 入围者需进行全面考核,本人必须政治合格,无不良记录。
3.参考人员考试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证件缺少者不得入场。
4.被录用者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月工资1250元。试用期满一
年,参加区教体局组织的试用期幼儿教师考试,合格者聘任为农村幼儿教师,并办理相关保险。
5.本次招聘实行保密制度,试题的编制、封存、保管、拆封等均指定专人负责。
6.各项成绩的评审做到公平、公正;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7.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由街道教委办负责,街道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8787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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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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