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集合
考试内容:
集合。区间。邻域。
考试要求:
(1)理解集合的含义,掌握元素与集合的属于、不属于关系。掌握集合的表示方法。
(2)理解集合之间包含与相等的含义,了解全集与空集的含义。
(3)理解两个集合的并集、交集、补集的含义。
(4)理解区间、邻域的定义。掌握区间、邻域的表示方法。
9.函数
考试内容:
映射。函数概念及其表示。函数的有界性、单调性、奇偶性、周期性。反函数与复合函数。基本初等函数及其图像。有理指数幂的运算性质。对数的运算性质。同角的三角函数的基本关系式。三角函数的诱导公式。两角和与差、二倍角的正弦、余弦、正切公式。初等函数。
考试要求:
(1)了解映射的概念。掌握函数的定义、函数的二要素。掌握定义域的确定和计算。会求反函数。
(2)理解函数有界性、单调性、奇偶性、周期性的概念,掌握判断一些简单函数的有界性、单调性、奇偶性、周期性的方法。
(3)了解复合函数的概念,会将复合函数分解成简单函数,反之,把简单函数组合成复合函数。
(4)理解分数指数幂的概念,掌握有理指数幂的运算性质。理解对数的概念,掌握对数的运算性质。
(5)理解三角函数的概念,掌握同角三角函数的基本关系式,正弦、余弦的诱导公式,两角和与差、二倍角的正弦、余弦、正切公式。掌握正弦定理、余弦定理,并能初步运用它们解斜三角形。
(6)掌握基本初等函数的定义(三角函数重点掌握正弦、余弦、正切、余切。反三角函数重点掌握arcsina、arccosoa、arctana、arccota)、性质和图像。了解初等函数的概念。
(7)能够运用基本初等函数的性质解决某些简单的实际问题。
10.极限
考试内容:
数列的极限。函数的极限。极限的四则运算和两个重要极限。连续函数。
考试要求:
(1)理解数列极限、函数极限的定义。
(2)掌握极限的四则运算和两个重要极限,会求数列的极限和函数的极限。
(3)掌握函数连续的定义。掌握函数有定义、有极限、连续之间的关系。能正确判断函数的连续区间或间断点的位置,尤其是分段函数在分段点上的连续性。
(4)了解闭区间上连续函数的性质及其应用。
(5)掌握无穷大量与无穷小量的定义及无穷小量阶的比较。
11.导数
考试内容:
导数的概念。函数的和、差、积、商的求导法则。复合函数的求导法则。二阶导数。隐函数的导数。函数的微分。导数的简单应用。
考试要求:
(1)掌握导数的定义、几何意义。
(2)掌握基本求导公式,并能熟练运用导数的四则运算法则、复合函数求导法则、隐函数求导法则求初等函数的导数。
(3)了解二阶导数的定义及求法。
(4)了解微分的定义,基本初等函数的微分公式与微分的运算法则。
(5)理解可导、可微与连续之间的关系。
(6)了解可导函数在某点取得极值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导数在极值点两侧异号);会求一些实际问题(一般指单峰函数)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12.积分
考试内容:
不定积分的概念、性质。定积分的概念、性质。牛顿一莱布尼茨公式。二重积分的概念与性质。
考试要求:
(1)了解不定积分的定义、性质。掌握基本积分表。会用不定积分的性质和基本积分公式求简单函数的不定积分。
(2)理解定积分的定义、性质、几何意义。掌握牛顿一莱布尼茨公式。会用定积分的性质和牛顿一莱布尼茨公式求简单函数的定积分。
(3)了解二重积分的定义、几何意义。
(4)理解用定积分、二重积分求曲边梯形的面积、曲顶柱体的体积的思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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