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形式和命题
第十条 本次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内容,包括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共同必修内容和必选修内容,适当反映高中学生学习内容的多样性,体现一定的选择性。各学科的考试范围如下:
政治科包括: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生活与哲学的内容。
历史科包括历史(Ⅰ),历史(Ⅱ),历史(Ⅲ)的内容。
地理科包括地理1,地理2,地理3的内容。
物理科包括物理1,物理2,选修1-1的内容。
化学科包括化学1,化学2,化学与生活或化学与技术(由考生在试卷上选择)的内容。
生物包括生物1(分子与细胞),生物2(遗传与进化),生物3(稳态与环境)的内容。
第十一条 省教育考试院将于2009年1月底公布《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学科考试大纲》,明确各学科考核的具体内容、能力要求和试卷结构。
第十二条 学业水平考试采用笔试,题型均为选择题,可设置选做题。
第十三条 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学科考试大纲》进行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