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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国华纪念中学2012年招生条件与程序的说明

来源:2exam.com 2012-5-28 16:41:50

佛山市顺德区国华纪念中学2012年招生条件与程序的说明

一、招生条件
(一)成绩非常优秀
 1.学生初中升高中的成绩排名要位于县(市)级所有考生的前2%名次内,必须达到县一中或地市级重点高中的录取分数线
 2.学生原则上要参加当年初中升高中考试。如因故未参加初中升高中考试的特别优秀的学生要书面说明情况。
(二)家庭非常贫困
 无力供养学生求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视为符合条件:
 1.在读初中期间,由学校减免其学杂费才得以完成学业。
 2.在读初中期间,受社会资助才得以完成学业。
 3.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的孤儿。       
 4.有当地政府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证书。
 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亲贫困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如父母双方或一方重病、离异等等)的贫困家庭及其它各类贫困家庭的子女均可报考我校。
 以上情况均需要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三)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二、招生范围
高一年级新生,即今年9月份要升读高一的学生。
三、招生程序
(一)推荐、报名
 请各地合作单位、招生教育主管部门、兄弟学校按报考条件在中考成绩公布后,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给我校,并附有关材料。推荐的学生中女学生的比例不超过40%。符合条件的学生也可以自己直接寄材料到我校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6月20日。
报名时须交以下材料:
1.国华纪念中学新生报名表;
2.学生全身彩照一张;
3.学生户口复印件,要求有地址页和本人页;
4.由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贫困证、下岗证或最低生活保障证等证书复印件;
5.学生亲手书写的个人和家庭情况简要介绍;
6.要求提供中考成绩,当时不能提供的,中考成绩出来后要补上。实在无法提供的,需学校提供的成绩优秀书面证明(包括各种奖状复印件)。
(二)考核程序
 新生入校考试分为两个部分,由初试(文化课考试)和复试(综合素质测试)组成,考核分别在当地和国华夏令营中进行。
 1、即时起由各省市教育厅或扶贫基金会等单位根据我校招生标准进行初选,六月底前自行确定符合参加我校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名单,在保证所有推荐材料真实、翔实的前提下,将推荐名单发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每个省、市、自治区推荐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50人,地级市不超过20人。
 2、7月中旬,由我校派招生老师到各个省份与当地教育厅或扶贫基金会等合作单位共同组织文化课考试。请各地合作单位要求考生提供近期全身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用以制作准考证。准考证的制作要求见附件一。(其中广东考区的准考证统一由我校制作)
 3、我校根据文化课考试成绩,决定参加国华夏令营复试的学生名单,通知各地合作招生单位或考生本人。(注: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同时提供县级以上或二级以上医院的健康体检报告)
 4、复试地点定于顺德区国华纪念中学,由我校组织“国华夏令营”活动;复试时间为一周,初定为7月25日--8月3日。
 5、8月5日以前,决定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通知考生本人。
(三)考核内容
今年我校的考核方式跟往年一样,多种考核形式并存,对学生的能力和素质进行全面检测和全方位考核。
 1.文化初试
(1)文化课考试由我校组织老师命题、改卷、制定分数线。
(2)学生笔试的科目及时间为:语文,90分钟;数学,90分钟;英语,90分钟;理化(合卷),60分钟;综合,40分钟。
  注:考生需准备好圆珠笔、铅笔(2B)、尺子、圆规等。
2.综合素质复试
复试时间为一周;在国华夏令营内,我校对复试考生进行全方位考核。
(四)择优录取
1.坚持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严格按照各项标准进行初试、复试和录取工作;恳请各地合作招生的单位一定推荐优秀的学生给我们。
2.在严格控制各项指标的前提下,我校将根据综合考核的结果,择优录取高一新生。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
四、招生特别承诺
为保证招到最优秀的贫困学生,学校恳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团委、希望工程办公室、重点学校和热心慈善事业的个人等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报考我校。以上单位推荐的学生被我校录取的,每录取一位学生,我校将给予其推荐单位一定的推荐费,以表示感谢。推荐费只发至直接与我校进行招生合作的单位和个人。届时请有关单位开具符合财务报销要求的票据。
如有不明之处,请上网查询相关信息或电话咨询。

我校网址:http://www.sdgh.net
电话:0757-26637111              联系人:李老师
传真:0757-26635116              邮  编:528312
材料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国华纪念中学招生办公室


                           佛山市顺德区国华纪念中学
201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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