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桐庐县各类高中招生加分办法2012年杭州桐庐县中考高中招生加分办法
一、各类加分对象
(一)体育类
1.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一、二等奖(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2.2011年桐庐县第39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个人项目前六名(以获奖证书为准)。
(二)艺术类
1.初中教育阶段获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或前六名获得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2.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戏剧曲艺(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三人舞、摄影、工艺、书法和绘画等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
3.初中教育阶段获桐庐县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戏剧曲艺(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三人舞、摄影、工艺、书法和绘画等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等奖。
(三)科技类
1.初中教育阶段获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一、二等奖(主要作者,论文一人,发明和技术创新最多二人);
2.初中教育阶段获桐庐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一等奖(主要作者,论文一人,发明和技术创新最多二人)。
(四)特殊加分类
1.烈士子女;
2.少数民族考生。
二、各类加分额度
符合各类加分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各类高中招生录取时加5分。
三、加分办法
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同类同项目,只取其中一项条件进行加分投档,不累计加分;不同类别或项目(如体育类与艺术类、艺术类与科技类、科技类与其他类,音乐与书法、球类与田径、优秀科技创新项目等)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以10分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