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育局下发文件
为进一步规范长春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秩序及办学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确保招生工作秩序及办学行为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长春市教育局要求各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吉教基字[2011]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秩序的通知》(吉教基字[2008]19号)精神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秩序及办学行为,依法依规办学,净化招生及办学的生态环境,杜绝违规招生现象的发生。
各高中学校要严格遵照招生工作的程序,继续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提高收费标准、降低录取标准。
招收择校生收费要严格按照省市政府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不准以任何借口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其它费用。
各高中不得抢挖生源
高中学校不得私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允许第二次填报志愿,长春市招生办将严格按规定不再重复录取。
各高中学校不得以办各种名目的实验班和物质奖励等办法,抢挖生源,跨区域招生。长春市教育局对于高中学校与学生及家长违规签定的各种协议一律不予认可,学校要做好学生和家长的解释工作。
对于不按要求,因与学生或家长签约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学校承担责任。
各高中学校要客观宣传本学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不得涉及其他学校,不得夸大事实,不得乱炒作,以虚假宣传或含糊的语言欺骗误导初中毕业学生及家长。
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不予建籍
长春市教育局将严格按照长春市招办统一录取的名单逐校逐生建籍,教职工子女的录取工作要严格按照《长春市普通高中教职工子女入学和学籍的管理办法》进行,不符合建籍条件的学生将不予建籍。
各高中学校要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及本年度的招生计划合理编班,严格控制大班额,提倡均衡分班,为学生提供公平均衡的学习环境。
同时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放假通知要求,坚决杜绝提前开学,让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
各高中学校要完善高中贫困学生扶助机制,遵照省贫困专项基金发放规定,开展形式多样的贫困生扶助工作,保证生活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长春市一零八学校的肖鹏老师提醒因成绩不理想,而将面对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考生
第二次录取按填报顺序不想去的学校不能填
东亚讯(记者 王威) 长春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数线昨日出炉,一些考生因为成绩不理想而将面对第二次填报志愿,长春市一零八学校的肖鹏老师提醒考生和家长,二次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注意填报顺序,把自己最想去的学校填在最前面,尤其要注意的是录取时是按志愿顺序录取的,如果考生不想去的学校一定不要填写。
报考志愿类别这样划分
肖鹏老师介绍,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报考类别分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免试和不升学四个类别。考生只报考普通高中为高中类,高中兼报中等职业学校属于中专类。免试类是指往届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免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能填报免试类。不升学是指只参加初中毕业考试,不报考高级中等学校的。
这几类学生需要二次填报志愿
一般来说,有四类学生需要第二次填报志愿。一类是推荐生、自主招生没被录取的考生;第二种是有非常重的“学校情结”的考生,即非某某学校不上的考生;第三种是中考分数在二类统招和二类自费之间的考生;最后一种是一次报考肯定走不上的考生。
对于这些考生,肖鹏老师提醒,一定要清楚普通高中录取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认真阅读《招生指南》。考生还要注意,第二次录取时依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录取的顺序指的是高中志愿栏的顺序,而不是代码的顺序,因此不要随意填报、要慎重考虑填报志愿的顺序。考生要对自己填报的志愿负责,不愿意去的学校不要填报,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重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