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就眉山中心城区初中小学招生范围答记者问
为进一步合理分配生源,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2012年眉山中心城区各初中、小学招生范围。为了让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深入了解眉山城区初中、小学确定招生范围的依据、原则等相关情况,本报记者就此专访了东坡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
记者:近年来,眉山城区初中、小学招生范围一直是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那么,本次确定城区初中、小学招生范围的依据是什么?
答:一是法律依据。《新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新义务教育法解读》中对就近入学的解读:“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学校的分布情况划分地段,合理分配新生学位。”
二是文件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四章第八条指出:“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眉山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指出:“切实保障学位供给,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创造条件。”第四条指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
三是现实依据。目前,各大中城市均以社区为基本单位采集各学龄段儿童基数,结合中心城区各初中、小学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和各社区适龄入学儿童的分布情况,来划片招生。眉山作为新建地级城市,中心城区招生也应像所有地级以上中心城市一样,实行划片招生。
记者:那么,请问本次确定城区初中、小学招生范围的原则是什么?
答:主要有四点,一是以学龄儿童分布实际情况的原则;二是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三是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四是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的原则。
记者:请问城区初中、小学入学报名的条件是什么?
答:城区初中、小学入学报名都有年龄条件和户籍条件,具体来说:
年龄条件: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或年龄在17周岁以下的未完成初中学业的其它青年;小学原则上招收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
户籍条件:根据《眉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眉教发〔2012〕7号)精神,户籍与户籍、户籍与居住地“两个一致”的原则,即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以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安排学位,就近入学。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在招生服务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视为符合“两个一致”的入学原则。
记者:请问城区初中、小学招生的相关文件或招生示意图在哪里可以查到?
答:划片招生的文件和城区初中、小学招生示意图已在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局的网站和5月10日的《今日东坡》等媒体上公告。(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