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2012南京中考体育考病残学生免缓试申请办法及处理方法
一、免考
因病(慢性病、疾病、突发事故受伤)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以提出免试申请。在学校领取并填写好申请表,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批同意后,考生持申请表和初中毕业生体检表到考场( 情况特殊可不到考场),再经考场医生和区县考试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生效,以34分评定,考场医生在初中毕业生体检表备注栏中注明因病免试体育。申请表、医院证明和体育考试登记卡交成绩统计组收存。对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可以提出免考申请。在学校领取并填写好申请表,出具市、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员证》,先经学校审批同意后,考生持申请表、残疾人证和初中毕业生体检表到考场,再经考场医生和区县考试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生效,以40分评定。考场医生在初中毕业生体检表备注栏中注明因残免考体育。申请表、医院证明和体育考试登记卡交成绩统计组收存。
二、缓考
因急病、女生例假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学生,可以提出缓考申请,在学校或考点领取并填写好申请表,因病考生出示病历和病休证明,女生因例假应出示学校证明,经考场医生和区县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缓考。缓考时间由各区县通知考生。缓考办法同正常考试方法。
三、申请表附后
南京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免、缓考申请表
学
生
或
家
长
填
写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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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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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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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类别 |
免考: 缓考: |
申
请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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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意
见 |
盖章: |
考
场
医
生
意
见 |
盖章(签名): |
领
导
小
组
意
见 |
盖章(签名): |
备
注 |
1.须贴上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带初中毕业生体检表。
2.资格审查组收免考考生的成绩登记卡,填写“免考”情况送交成绩统计组,并附上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