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南京2012中考体育考试考务人员守则
一、全体考务人员应本着对全体考生负责和为全体考生服务的态度参与考务工作,工作中做到公正、公开、准确、认真、有序。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场纪律。对考生态度和蔼、亲切,鼓励考生考出好成绩。
二、严格执行《南京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操作细则》,执行各区县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有关纪律要求。
三、考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考试规则,并能熟练操作,确实做好本职工作,不出差错。
四、考务人员应按考点的要求准时到场组织考试,有始有终地完成考务工作,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串岗。
五、全体考务人员必须佩带相应的标志组织考试,不得在考场内辅导考生,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考场,也不得打招呼、递条子。
六、如考试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协调解决。
七、考务人员发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失职的行为,经举报查实后,由考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纪检组及时予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市教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八、如遇到本校考生的考务人员应主动回避关键操作。
九、自觉接受学生监督员的监督,对学生监督员提出的异议,由小组长妥善做出解答。
十、成绩记录员如遇笔误需要更正成绩,必须由小组长和学生监督员一起到考试组组长处加盖成绩更正章,并请学生监督员签名认可,否则涂写或更正的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