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泰州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泰州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方案》(泰教基〔2012〕3号)精神,制定了《泰州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附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1.加强体育中考的组织领导。体育考试是中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区)教育局要成立体育中考领导小组,各初中学校也必须成立体育中考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学校体育中考工作的组织领导。
2.加强体育中考的安全工作。各市(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制订体育中考安全工作预案。体育考试期间,各学校必须有校领导带队,考前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和考试纪律教育,防止交通事故和其它任何意外事件的发生。考前要对每个考生进行身体检查,对身体有疾病的考生,要加强体育考试政策的宣传,说服考生和家长不能强迫或勉强参加体育考试,防止意外发生。
3.加强对考生平时成绩的认定和监督管理。各市(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确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认真组织学生测试,不得随意更改测试项目,确保全市测试项目统一。要加强检查监督,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生平时体育成绩的真实可靠,学校对学生每学期的体育成绩必须张榜公示,接受监督。要杜绝不负责任的种种打分方法。对文化成绩好的学生,一定要督促其加强体育锻炼,严禁照顾得分。各市(区)教育局中考前要对所属学校上报的学生平时成绩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4.严格按要求设置考点。各市(区)应对初中毕业考生集中统一考试,条件允许的市(区)应只设一个考点,条件不允许的,应分片设考点,尽可能把考点数压缩到最少。监考教师要采取异地异校监考,严禁用本校教师监考本校学生。各市(区)要严格按照考点设置要求设置考点,场地不符合条件的学校不得设为考点。各市(区)考点数量和分布情况于3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市教育局将对考点的设置情况进行抽查。
5.加强考试期间的巡视和检查。各市(区)在体育中考期间要组织巡视和检查人员,加强考风考纪的监督检查,对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坚决纠正体育中考中的不正之风。市教育局将组织体育中考巡视组到各市(区)考点巡视和检查。各市(区)体育考试日程安排于2012年3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6.认真做好数据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各市(区)体育考试结束后,要尽快将成绩汇总,所有学生的体育成绩必须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公布,公布结束后于5月底前报市招办,同时将有关数据统计和总结报市教育局基教处(电子邮箱:tz86999848@163.com)。
附件:
1.泰州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2.泰州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成绩评分标准(统一考试部分)
3.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试申请表(样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中考 录取 加分 办法 通知
抄送:市残联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1月20日印发
共印6份
附件1:
泰州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推进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学生加强体育锻炼,不断提高身体素质和运动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体育中考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时间
2012年4月10-30日。缓试考生考试时间为:5月1-10日。各市(区)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并上报统一考试日期。
二、考生报名
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的学校报名参加体育考试。
三、项目和分值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成绩共40分,其中平时体育成绩15分,统一考试成绩25分。
1.平时体育成绩:初一至初三每学年各5分。由学生每学年体育课成绩和每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构成。
2012年的毕业生体育中考,平时体育成绩,将由初二和初三2个学年平时体育成绩和每年10-12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可延长到3月10日)构成(初二占5分,初三占10分)。
各初中学校于2012年3月20日前,将各年级学生的平时体育成绩报各市(区)教育局。
2. 统一考试成绩:由一个必考项目和2个选考项目共3个项目组成。必考项目:男生1000m跑、女生800m跑;选考项目一个为体能类项目,一个为技能类项目,由考生分别选择。必考项目满分10分,选考项目中体能类项目满分8分、技能类项目满分7分。
体能类项目:掷实心球、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
技能类项目:篮球运球、排球垫球、足球运球。
四、评分标准
见附件3。
五、实施办法
(一)考试组织
各市(区)所属学校由各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泰州市直属学校、泰州医药高新区学校由海陵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学生初中三年的平时成绩评定由该生所在的学校组织实施,各市(区)教育局加强监督管理。
同一考生的各项考试要在同一个半天内完成。
(二)考点设置
考点应相对封闭,选择有300米或400米标准塑胶田径场的学校,有相对独立的跑、跳和投掷区,设置检录处、成绩公布栏、医务处、举报或投诉处,设学生、送考教师休息区(室)等。
(三)考试项目操作方法
1.1000米、800米跑
在300米以上标准塑胶田径场跑道上进行,发令枪2支、发令旗1面、口哨2只,秒表若干块(每道三表),使用前应进行校正。有条件的地区可使用电子计时。
10-20人一组,考生每人跑一次,站立式起跑,但不得穿钉鞋或皮鞋、塑料凉鞋,不得使用起跑器或挖穴,二次起跑犯规,该项考试无成绩。开、停表计取成绩均按田径规则中有关要求进行,并当场公布纪录成绩。
考生在考试中不得有陪跑和接受场外指导,如因他人犯规而影响成绩者,须经考点主考同意,在当日进行一次性补考,因自身原因影响成绩者不得补考。
2.掷实心球
实心球重量为2公斤,在投掷区长度20米以上的平整场地进行,场地一端划一条直线作为起掷线。
考生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身体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脚不能(越)踩线,身体任何部分也不能触及起掷线前的地面。考生每人掷三次,记录其中最好一次的成绩,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丈量起掷线后沿至球第一次着地点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