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招委〔2012〕1号
仙居县教育局201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初高中学校: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又是高中招生考试,对推进素质教育、完善基础教育的监测与评价、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起导向作用。根据台招委〔2012〕1号《关于印发台州市201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现就2012年仙居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各类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下同)在校生、毕业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初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1日至3月23日,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时请登录仙居教育网(xjedu.org)招生考试中的中考报名。
本县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集体统一报名,非仙居县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名(注:外省户籍的学生高中毕业后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如有特殊情况在仙居报名的,须经本人申请,校长审核,报招生办批准;仙居户籍的往届生,在外县(市、区)借读的应届毕业生带义务教育证书或在读学校的证明和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学区的中学报名。报名点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按规定查验考生的学籍、学历、年龄和户籍,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录入报名信息(如姓名、户籍、身份证号等),并进行电子摄像。各报名点学校可统一组织考生报名信息的计算机录入工作。考生应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录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同时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
报名序号采用七位数,第一、二位为仙居县代号,第三、四位为报名点代号,第五位到第七位为各报名点考生顺序号。
考生报名时请同时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平时成绩和家庭经济状况,分别填报普高和职高志愿。普高志愿,包括仙居中学择校生、横溪中学、宏大中学、城峰中学、下各中学、外语学校等六所学校。职高志愿,包括职业中专、职技校、进修学校、下各中学、横溪中学等五所学校。每类志愿都在第一至第四四所学校可填。未填志愿者不予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应与家长商量,了解清楚所填报志愿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志愿填写上报后不得更改。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5分)、科学200分、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100分、体育40分,总分760分。
(二)考试时间:
|
午别 |
六月十三日 (星期三) |
六月十四日 (星期四) |
六月十五日 (星期五) |
|
上午 |
9:00—11:00 语文 |
9:00—11:00 数学 |
9:00—10:40 英语(含听力) |
|
下午 |
2:00—4:00 科学 |
2:00—3:40 历史和社会· 思想品德 |
|
(三)学科考试命题:由台州市中考领导小组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和省教研室编制的《2012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规定的考试范围、内容标准和要求组织命题。考试难度系数掌握在0.7左右,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应用和能力,特别是在具体情景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杜绝设置偏题、怪题。
(四)考试形式: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科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所带资料限于纸质),其它学科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英语科考试时先进行听力测试,再进行笔试;听力测试以考点为单位采取有线放音或录音机播放的办法。要加强对考试设备的管理,特别是听力考试设备的更新和维护,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市教育局安排,今后将择机在全市开展以人机对话考试形式实施英语听力与口语考试,各校应积极从早作准备。所有学科禁止使用计算器。各学科均统一使用答题纸答题。
(五)考点设置及要求:今年中考设新生中学、白塔中学、实验中学、安洲中学、仙居二中、下各二中、外语学校七个考点。领受考点任务的学校必须认真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听力测试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杜绝漏洞与差错。要严格保密、保卫工作,加强试卷运送途中的安全工作,保证考试公正、公平、安全、顺利进行。
(六)体育测试:
1、2012年体育考试继续采取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与学生运动技能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满分为40分。其中体质健康标准测试20分;运动技能考试20分。体质健康标准由学校自行组织测试,运动技能考试由县招生办统一组织。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为:肺活量体重指数;身高标准体重;立定跳远;握力体重指数。其计分办法:按20分、18分、16分、14分、8分五档记分(具体换算办法见下表)。
|
体质健康标准考试原始分(按教育部最新标准,四项累计,满分为70分) |
50-70分 |
40-49分 |
30-39分 |
20-29分 |
19分以下 (须参加完 四个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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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算后的计入 中考成绩的分数 |
20 |
18 |
16 |
14 |
8 |
运动技能考试项目为:长跑(安岭、溪港二个山区乡初中可选考立定跳远)和实心球。长跑项目为: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运动技能考试项目考试要求见附件3,评分标准见附件4。
凡已领取残疾证的残疾考生,既未修体育课又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体育成绩总分记25分;因身体原因经批准体育免修一年以上,且不能参加体育测试者成绩总分记20分;经县(市、区)医院确认因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及补考,且平时体育课表现较好的考生总分记15分,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及补考,体育成绩总分记10分。
2、体育运动技能考试时间为
3、考点设置:以各初中学校为单位设立考点。
4、监考人员由县教育局招生办组织,本校教师不得担任本校考生的监考。
5、体育考试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必须一式二份,学校和监考人员各执一份,体育成绩应在校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评卷
实施全市统一网上阅卷。
(八)考试成绩呈现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分数制和等级制两种方式同时呈现并同时告知学生。等级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其中A为20%左右,B、C、D各为25%左右,E控制在5%以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学生的补考,由县教研室命题并组织实施。
四、高中招生
(一)高中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逐步改变以学科考试成绩作为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二)所有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中考。各普通高中不得自行组织专门的招生考试或变相的招生考试,不得招收未参加中考的考生。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管理,各校不得超计划超规模超班额招生,若有违规的将不予学籍登记。
(三)积极实施“阳光招生”政策,各校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和实施学籍电子化管理要求,所有的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市、区)招生,若要跨县(市、区)招生的,必须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地所在的教育行政部门一致同意,并报台州市教育局备案,否则不予学籍登记。民办学校在招生前应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招生计划和方案,并及时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沟通,按计划开展招生工作。
(四)仙居中学招生
仙居中学计划招生936名,其中正取生655名,含统招生200名、分配指标417名、保送生15名、体艺特招生23名;择校生281名。
1、统招生:按全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按1:1划定录取分数线。
2、分配指标生(附件1):(1)指标分配依据:以各初中学校2011学年第二学期初初中毕业班学生人数和上年中考成绩“后30%”比例结合毕业生数为依据,其中分配指标数的80%按初中毕业生人数分配,20%按上年中考成绩“后30%”比例结合毕业生数分配。同时按照各初中上年考上仙中正取生的实际报到在读情况,对学生外流情况严重的初中,今年将适当减少其分配指标。从2012年开始,对初中学校擅自超班额招生插班的,仙中分配指标生将按原招生计划数分配。(2)条件: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在该校读满两年并在该校毕业。(3)录取:实行按初中学校类别分类划定最低分数线,以全县中考总分第655名的分数为基础,仙居二中、安洲中学、外语学校下浮5分,新生中学、白塔中学、下各二中、实验中学和宏大中学下浮25分,埠头初中、田市初中、官路初中、朱溪中学、大战初中、广严初中下浮40分,安岭、溪港、湫山、上张等山区乡初中及永安、博文二所民工子弟学校初中下浮45分,作为各类初中分配指标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各初中学校在本校分配指标内分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一所学校同分数的考生分别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科学成绩高低的方法决定录取。各校如果没有或不足符合条件的考生,收回其分配指标在全县未录取的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重新录取,直至取足为止。
3、保送生:县初三四科联赛一等奖获得者保送为仙居中学正取生。
4、体艺特长生特招,另行发文。
5、择校生:在正取分数线下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的适当比例划定分数线,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然后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考生综合素质等第作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综合表现评价合格以上,四项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
7、在仙居县外就读的初中毕业生要求报考仙居中学的,原则上要求回仙居报名参加考试。在台州市外就读并参加当地中考的,仙居中学正取指标将不予录取;在仙居县外台州市内就读并参加当地中考的,仙居中学的正取生和择校生均按本县的录取分数线分别提高10分录取。
8、对年龄超过十七周岁(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以前出生,义务教育阶段从未留级、休学者除外)或违反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学校擅自留级、休学复学的初中毕业生,仙居中学提高10分录取(包括择校生);初中毕业后复读的不得录取为仙居中学正取生(含统招生、分配生、特招生)。
(四)一般普通高中招生
一般普通高中按照普高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划定最低分数线,对低于普高分数线的考生普通高中一概不予录取,违者,不予登记学籍。
(五)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招生
按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意愿进行录取,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职成教科组织实施。
(六)按照省学籍电子化管理要求,高中学籍登记以初中学籍数据库、中考报名数据库和成绩库为依据。
五、招生优惠政策
(一)身份类优惠:
1、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和独生子女,加5分;
2、驻台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10分。
3、烈士子女:在本县范围内根据考生意愿录取。
(二)特长类优惠:
1、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证书获得者,加5分;
2、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获得者,加10分。
以上等级证书,在优惠加分时二年内有效,即义务教育阶段的八至九年级(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5日,下同)获得有效。
(三)先进类优惠:
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且受到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英雄模范人物,加20分。
(四)竞赛类优惠:
1、下列获奖者,加5分:
(1)获得教育部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或浙江省运动会个人项目第4-6名,集体项目第4-6名的主力队员。
(2)获得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田径,篮球、乒乓球、足球三大球联赛,游泳、健美操比赛个人项目第4-6名,集体项目第4-6名的主力队员。
(3)获得台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和初中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前3名,篮球、乒乓球、足球三大球联赛,游泳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4)获得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发明、科技创新)个人项目二等奖者(发明、科技创新限3人及以下)和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二等奖者。
以上获奖证书,在优惠加分时二年内有效,即义务教育阶段的八至九年级获得有效。证书上须盖有相应一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5)获得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艺术节、合唱节、舞蹈节中学组独唱、重唱(4人及以下)、戏剧曲艺(4人以下)、独奏、协奏、齐奏(4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3人舞等现场比赛个人项目4-6名或二等奖者。获得台州市教育局主办的以上比赛个人项目一等奖者。
以上获奖证书,在优惠加分时三年内有效,即初中教育阶段获得有效。证书上须盖有相应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2、下列奖次获得者加10分:
(1)获得教育部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或浙江省运动会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
(2)获得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田径,篮球、乒乓球、足球三大球联赛,游泳、健美操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
(3)获得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发明、科技创新)个人项目一等奖者(发明、科技创新限3人及以下)和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一等奖者。
以上获奖证书,在优惠加分时二年内有效,即义务教育阶段的八至九年级获得有效。证书上须盖有相应一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4)获得教育部主办的中学生艺术展演中学独唱、重唱(4人及以下)、戏剧曲艺(4人以下)、独奏、协奏、齐奏(4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3人舞等现场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或一、二等奖者;获得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以上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或一等奖者。
以上获奖证书,在优惠加分时三年内有效,即初中教育阶段获得有效。证书上须盖有相应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3、下列奖次获得者加20分录取:
初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由世界及国际体育组织正式举办的各种体育单项比赛、锦标赛、综合性比赛和运动会)以及由国家举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6名的考生。
(五)其他由教育行政部门编号发文(如浙教体X号、台教基X号等)的竞赛同奖次者。
(六)竞赛类考生还须出示相应比赛的《秩序册》和原始成绩纪录(若是复印件,须经主管部门盖章和负责人签名证明)。
(七)获奖和艺术特长测试属同类专业的考生不重复加分。各级体艺竞赛同一项目获奖不重复加分。各类加分(包括各小项加分)不重复累计。
(八)凡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都要在学校内部、县教育局网上公示。
(九)优惠加分材料以校为单位统一上报县招生办,上报时间截止至4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初中学校初升高指标(见附件2)
为加快我县高中段教育发展步伐,规范我县高中招生,现将初升高指标下达给初中学校。各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发动教师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质保量完成指标任务。教育局将对完成考核指标的初中给予必要奖励,并将此作为学校及校级领导考核的内容之一。
七、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严肃纪律
中考与高中招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必须高度重视。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维护中考招生政策的严肃性。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在教学时间内进校进行集中宣传和动员,所有招生宣传广告都需经教育局批准。外地学校来我县招生,也需经教育局批准,否则,视为非法招生。凡到外县市学校就读的考生,不列入该校初升高考核指标。
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数。在招生过程中,不搞请客送礼,杜绝贿招、变相贿招及受贿行为的发生。
各校校长为招生工作主要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决不允许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在招生过程中,由于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或将矛盾上交的,教育局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各校在组织考试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学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特别是在学生赴考时必须有校领导带队。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增强政策观念、保密观念、纪律观念和时间观念,熟悉招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要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加强对监考老师的师德教育,坚决杜绝犯规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附件:1、2012年仙居中学正取生分配指标
2、2012年初中学校初升高指标
3、仙居县2012年中考体育运动技能考试项目考试
要求
4、仙居县2012年中考体育运动技能测试项目评分表
5、2012年仙居县初升高招生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
6、独生子女初升高加分登记表
7、2012年仙居县初升高招生政策加分考生花名册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附件1:
2012年仙居中学正取生分配指标(人)
仙居二中 62 安洲中学 65
实验中学 26 安岭初中 3
溪港初中 1 湫山初中 2
新生中学 50 埠头初中 9
白塔中学 44 田市初中 9
官路初中 12 上张初中 4
广严初中 9 下各二中 35
大战初中 11 朱溪中学 7
外语学校 48 宏大中学 17
永安学校 2 博文学校 1
全县合计 417
附件2:
2012年初中学校初升高考核指标
|
学校 |
毕业生数 |
升学率指标% |
升学指标 人数 |
升本县 职校比率% |
升本县 职校指标 |
|
仙居二中 |
844 |
97 |
819 |
30 |
246 |
|
安洲中学 |
872 |
97 |
846 |
30 |
254 |
|
实验中学 |
370 |
94 |
348 |
50 |
174 |
|
新生中学 |
686 |
94 |
645 |
40 |
258 |
|
埠头初中 |
131 |
91 |
119 |
60 |
72 |
|
白塔中学 |
606 |
94 |
570 |
45 |
256 |
|
田市初中 |
137 |
91 |
125 |
68 |
85 |
|
官路初中 |
177 |
91 |
161 |
68 |
109 |
|
下各二中 |
496 |
94 |
466 |
50 |
233 |
|
朱溪中学 |
112 |
90 |
101 |
70 |
71 |
|
安岭初中 |
50 |
86 |
43 |
70 |
30 |
|
溪港初中 |
19 |
86 |
16 |
70 |
11 |
|
湫山初中 |
42 |
86 |
36 |
75 |
27 |
|
上张初中 |
54 |
87 |
47 |
70 |
33 |
|
广严初中 |
125 |
91 |
114 |
50 |
57 |
|
大战初中 |
150 |
91 |
137 |
50 |
68 |
|
外语学校 |
609 |
98 |
597 |
10 |
60 |
|
宏大中学 |
227 |
97 |
220 |
35 |
77 |
|
博文学校 |
22 |
86 |
19 |
75 |
14 |
|
永安学校 |
38 |
86 |
33 |
70 |
23 |
|
全县合计 |
5767 |
94.7 |
5462 |
39.5 |
2158 |
附件3:
仙居县2012年中考体育运动技能考试项目考试要求
一、运动技能考试项目一
场地器材:250米以上的环形跑道,考前须准确丈量。跑道上须标有明显的起、终点线。地面要平坦、结实、不滑。
考试要求:每次考试,每人考试一次。每组考生须佩带字迹醒目的小号码,当每组跑完全程即召回考试学生,宣布所跑成绩。20人一组,不穿钉鞋,用站立式起跑,抢跑二次者成绩作零分。
二、运动技能考试项目二
掷实心球
场地器材:专用电子实心球考试仪;4米宽、20米长的平地一块,质量2千克实心球、抹布等。
考试要求:每次考试,每人试掷三次,记录其中最好一次的有效成绩。丈量成绩以球着地点后沿之投掷线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在投掷线后身体正对投掷方向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须双手持球在头顶的正后上方,原地向前过头顶掷出,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或跳一步,但不得踩线和超线。
附件4:
仙居县2012年中考体育运动技能测试项目评分表
|
分值 |
耐久跑 |
实心球(2公斤) | ||
|
(男) |
(女) |
男 (米) |
女 (米) | |
|
10 |
3′35〞 |
3′20〞 |
10.00 |
6.70 |
|
9 |
3′45〞 |
3′30〞 |
9.40 |
6.30 |
|
8 |
3′55〞 |
3′40〞 |
8.80 |
5.90 |
|
7 |
4′05〞 |
3′50〞 |
8.20 |
5.50 |
|
6 |
4′15〞 |
4′00〞 |
7.60 |
5.10 |
|
5 |
4′25〞 |
4′10〞 |
7.00 |
4.70 |
|
4 |
4′35〞 |
4′20〞 |
6.40 |
4.30 |
|
3 |
4′45〞 |
4′30〞 |
5.80 |
3.90 |
|
2 |
4′55〞 |
4′40〞 |
5.20 |
3.50 |
|
1 |
5′05〞 |
4′50〞 |
4.60 |
3.10 |
附件5:
2012年仙居县初升高招生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
学校: 考生报名序号: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
|
加分项目 详细名称 |
| |||||
|
获取申请 资格日期 |
年 月 日 |
申请加分值 |
| |||
|
毕业学校 审查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县招生办 审查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县教育局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备注 |
| |||||
注:1、少数民族、三侨生、烈士子女等考生只填写加分项目名称,不填加分项目获取申请资格
日期。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县招生办,一份由所在学校留档案。
附件6:
独生子女初升高加分登记表
学校名称:
|
报名序号 |
|
所在班级 |
| ||
|
学生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
母亲姓名 |
|
出生 年月 |
|
户籍所在地 (乡镇街道村居) |
|
|
父亲姓名 |
|
|
| ||
|
家长电话 |
| ||||
|
乡镇街道计生办 核查 |
计生专干(签名): 年 月 日(公章) | ||||
|
学校审核 |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公章) | ||||
|
县人口 计生局 审核 |
年 月 日(公章) | ||||
|
县教育局审核 |
年 月 日(公章) | ||||
|
备注 |
| ||||
注:1、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
2、截止时间为
附件7:
2012年仙居县初升高招生政策加分考生花名册
学校(盖章)
|
报名序号 |
姓名 |
身份类(分值) |
特长类 (分值) |
先进类 (分值) |
竞赛类 (分值) |
总分值 |
备注 | |
|
独生 子女 |
其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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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中考 高中招生 意见
抄送:市教育局,市招生办,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县政协
教文卫体委,县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
仙居县教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