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中招办获悉,《2012年温州市局直属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招收保送生工作实施办法》出台,温州中学、温州第二中学今年计划招收保送生218名,其中温州中学134名、温州第二中学84名。
“今年保送生推荐名额按市局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初中学校,学校等额推荐。”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初中学校的均衡发展,遏制初中学校择校热,兼顾公平和循序渐进的招生改革原则。
根据该办法规定,保送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热爱祖国,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准则》,品行优良,学习成绩优异,心理素质良好,综合表现评定为优良,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3A1P及以上,具有市局直属和鹿城区属学校在册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满2年(八年、九年级在读)及以上浙江省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为了确保保送生招生的公正公平公开,该办法对招生工作的操作程序做了严格规定,初中学校要张榜公布以校长任组长的学校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保送生名额和被保送学校名额,制定“学校保送生推荐办法”,并在校园内公布,召开申请学生家长会。据了解,为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在保送生招生过程中,严禁学校以一次性文化课测试作为保送生推荐的依据,如发现将取消该校保送生名额。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举行任何测试和笔试,可对保送生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若推荐的保送生成绩优异、各方面表现优良、无特殊原因,招生学校需全部录取。
据悉,已被保送录取的学生于6月上旬到高中学校报到,不再参加2012年温州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2012-05-03 温州商报 第6版 周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