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艺术学校2012年高中提前自主招生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2年我校高中提前自主招生工作,根据市教育局教直[2012]19号文件精神和2012市教育局高中招生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加强招生领导,明确招生办法,规范招生程序,严明招生纪律,做到阳光招生、按规办事,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1、成立校高中招生领导小组。以校长为组长、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本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和领导。
2、成立艺术特长考核专家组。成员由校招生领导小组聘任,负责对考生艺术特长的测试。
三、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温州市(包括各县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2、招生计划:公费生140名、择校生20名。
3、报名时间: 5月29日至31日下午17时止
4、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1)请在温州七中校园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点击进入:http://www.2exam.com http://www.wzqz.cn:81/zhaosheng/ ,咨询电话:88222127 88219200
(2)确实不能在网上报名的学生,请于5月31日下午14:00-17:00到温州七中食堂大厅报名。
(3)报名后,需到现场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并领取艺术特长测试准考证。确认时,请携带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免冠单寸照片2张。确认时间:绘画类、毛笔书法类考生为6月14日上午8:00-11:00;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考生为6月14日下午14:00-16:00。确认地点:校食堂大厅。
5、艺术特长测试:
(1)测试时间:6月16日
(2)测试地点:温州七中校园内
(3)测试内容:
考生可选择绘画(西画、国画)、毛笔书法、音乐(声乐、器乐)、舞蹈、表演类之一参加测试。
A、绘画类:
西画:素描占60%、色彩占40%;
国画:素描占40%、国画占60%;
B、书法类:自备字帖临习占60% 、书法创作(或篆刻)占40%;
C、音乐类:
声乐:规定曲目的演唱占70%、视唱练耳占30%;
器乐:演奏自备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占70%、视唱练耳占30%;
D、舞蹈类:自备舞蹈作品或片段占60%、基本功展示和模仿能力占40% 。
E、表演类:自备小品和规定内容的朗诵占60% ;模仿能力和自备表演唱占40%
6、录取时间: 6月中下旬
7、录取方式:根据中考成绩和艺术特长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请不在市直和鹿城区参加中考的温州地区考生务必于中考成绩公布次日内,将中考成绩卡原件及复印件送交温州七中教务处,以便录取。
8、录取程序:确定公费生拟录取名单后,上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批准;凭录取通知签订入学承诺书;公费生录取后即录取择校生。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2年其他高中的录取。
四、保障措施
1、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招生方案、录取名单等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落实要求。加强对艺术特长测试、录取工作等环节的过程监控。
3、责任追究。对招生工作人员明确分工、明晰责任、严格要求,防止违规操作,杜绝弄虚作假和工作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