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盐城中考热点高中定向指标生分配到当地初中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热点高中一律安排不低于招生计划5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当地初中,有条件的地区按60%的比例分配,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的按70%以上的比例分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当地招生实际确定热点普通高中。鼓励和支持民办高中也招收指标生。所有县(市、区)热点高中定向指标分配到当地初中招生的方案必须在招生前上报市教育局中教处备案。“零报生”不占定向指标计划,也不占原就读学校定向指标生计划。考生只有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读满两年以上,才具有获得学籍所在学校定向指标的资格。
2012盐城中考热点高中定向指标生分配到当地初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