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中考网 - 各省中考 - 江苏中考 - 扬州中考 - 正文
关于印发2012年扬州市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2-3-7 10:16:59 【字体:小 大】

扬教基〔2012〕6号

 

关于印发2012年扬州市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教育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直各中学:

为适应扬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需要,进一步优化市区高中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稳定有序开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扬州市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加强学习,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进行。

 

附件:1.《2012年扬州市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2012年扬州市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问答》

 

                             扬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  日

附件1:

2012年市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扬州新一轮城市区划调整需要,进一步优化市区高中招生工作,遵循“稳中求进、顺应民意、公平公正、适度调整”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稳定有序开展,制订《2012年市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 实施主体和招生范围

1.市区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分别由市教育局、邗江区教育局和江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直、广陵和开发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招生对象面向市直、广陵、开发区初中毕业生。

邗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邗江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招生对象为邗江区内初中毕业生。

江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江都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招生对象为江都区内初中毕业生。

2. 新划入广陵区5个乡镇(李典、头桥、沙头、杭集、泰安)初中毕业生和原维扬区初中毕业生,在毕业升学考试时,选择报考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的高中招生,或者选择报考由邗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的高中招生,二项只能选择一项,不可兼报。

二、 招生学校

1.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的高中阶段学校

普通高中学校:公办学校为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新华中学、市一中、红桥高级中学,民办学校为扬中西区校、扬中树人学校、扬大附中东部分校民办学位、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弘扬中学、朴席中学。

职业高中学校:公办学校为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扬州旅游商贸学校,民办学校为扬州市天海职业技术学校、扬州市润扬职业技术学校。

2.邗江区组织实施的高中阶段学校

普通高中学校:公办学校为邗江中学、瓜洲中学、蒋王中学、公道中学,民办学校为扬州新东方中学。

职业高中学校:邗江职业教育中心校。

3.江都区组织实施的高中阶段学校

普通高中学校:公办学校为江都中学、丁沟中学、大桥高级中学、甘棠高级中学、育才中学,民办学校为仙城中学。

职业高中学校:江都区职业教育集团。

三、 相关说明

1.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江都撤市设区后现行管理体制和经济管理权限在过渡期内原则上保持不变,过渡期暂定为3年。因此,江都区高中招生工作仍由江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江都区属学校初中毕业生报考江都区内高中。

2.新划入广陵区5个乡镇和原维扬区初中毕业生是选择市教育局组织的高中招生或选择邗江区教育局组织的高中招生的自主选择权设定三年过渡期。新划入广陵区5个乡镇7所学校(杭集中学、李典学校、新坝镇中心中学、北洲中学、霍桥学校、头桥中心中学、泰安学校),2012年招收的初一学生在2015年中考、中招时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原维扬区属4所初中学校(梅苑双语学校、甘泉中学、维扬中学、邗沟中学),2012年招收的初一学生在2015年中考、中招时按照邗江区招生政策进行。

本方案,请各区各校传达到全体学生和家长。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