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扬州城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扬教体艺〔2012〕9号
广陵区教育局、邗江区教育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直各中学:
根据《2012年扬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要求,现制定城区实施方案。
一、参考对象
1.广陵区、市直各初级中学应届毕业生
2.邗江区参加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招生的应届毕业生
3.回扬州参加中考的应、往届学生。
二、考试方法
1.学习过程评价
学习过程评价均采用送考到校的方式进行,其中:市直学校的评价工作由市直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广陵区、开发区所辖学校的评价工作分别由广陵区教育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邗江区所涉部分学生的评价工作由邗江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2.体锻效果评价
采取分片及送考到校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由扬州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
1.学习过程评价工作,4月1日前全面完成。
2.体锻效果评价工作,4月12日-14日进行;缓试生的体锻效果评价工作,5月2日完成。
四、考试地点
1.学习过程评价工作,由考评组送考到校。
2.体锻效果评价工作,按片分设文津中学、新华中学两个考点。
五、有关事项
1.学习过程评价结果,4月1日集中汇总,集中地点:市教育局体卫艺教育处。
2.免试、减试审批时间地点:3月31日——4月1日,由考生所在学校集中将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带至市教育局体卫艺教育处审批。
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有关规定详见扬教体艺〔2012〕3号文件。
扬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