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考试内容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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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考试内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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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考项目 |
女生800米、男生1000米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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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选项目 (任选两项) |
立定跳远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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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位体前屈 |
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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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 绳 |
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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掷实心球 |
10分 |
第六条 考试时间:市区考试时间为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七条 考试期间,考场必须封闭。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件进场,考生须由引导员按指定路线带进考场。非考生和非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考场,以确保考试正常、有序进行。
第八条 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轮次内,考生未参加考试或中途离考(伤病学生经批准除外),不论何种理由均作自动弃权处理。
第九条 考生成绩当场宣布,并记录在单项成绩表和总成绩表上。考生成绩经考点主任签字后生效,擅自改动成绩一律作零分处理。
第十条 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计入今年中考升学录取总分,其转换的“等级”作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的实证材料。体育考试原始分数与等级转换具体标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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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 |
分 值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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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25分以上(含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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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21分~24分(含2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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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18分~20分(含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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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18分以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