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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教育局2012年巴彦淖尔中考高中招生实验操作考查办法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12-4-20 11:36:07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中学:
   根据《巴彦淖尔市2012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巴教发[2012]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2012年巴彦淖尔市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实验操作考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执行,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2012年巴彦淖尔市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实验操作考查办法》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2012年巴彦淖尔市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实验操作考查办法

为认真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以下简称“实考”),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全市的 “实考”工作在市中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各旗县区电教站共同完成 “实考”的考务工作。

二、“实考”对象
参加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的初中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⒈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考”报名以旗县区教育局上报的文化课考试有关信息为准,各旗县区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2.市直中学、私立中学在所在旗县区报名考试。
四、考试时间及要求
⒈实验操作考试时间:5月25—5月30日。
⒉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凭学业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科目及分数
实验操作考试以《2012年巴彦淖尔市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说明》为依据,科目为物理、化学两科,考前学生抽签选定考试科目和试题,一名学生只考一个实验,分数50分。
六、考点及考场的设置
⒈各旗县区原则上要求每一所初中都设考点,各考点根据考生实际人数设若干考场(物理、化学各设一至二个),如有的初中考生人数较少也可相对集中就近设考点。
每一考场设12个实验桌,要在每一实验桌上配备考试所要求的物理、化学实验器材。
在旗县区农村设置的考点,每考点设二个考场。农村考点的考试,由巡回监考人员去组织考试。
⒉考点的选定应具备的条件:
①考点必须设在初中学校。
②考点学校领导重视实验教学和“实考”工作。
③实验室建设布局合理,其数量和面积达到自治区配备要求。
④教学仪器配备质量过关且达到教材要求,并准备充足的备用仪器和药品。
⑤有足够数量的熟悉业务的专职理、化实验教师。
七、考务安排
⒈“实考”采取全市统一命题、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的办法、统一登统、统一质量分析。
⒉学科主考(由高中理化教师组成)由市局统一抽调并培训后派出。主监考、监考由各旗县区自行抽调并组织培训,具体培训工作由市局派出的学科主考进行,考试工作由旗县区组织实施。考场主任1人由旗县区分管局长担任,副主任若干人由考点校长、旗县区电教站站长、市局派出的领队担任。点名教师、领考员、实验员、医务、保卫、试卷保管等考务人员由旗县区电教站确定。
3.考试中监考应回避本校考生,本校教师不得监本校考生。
八、其它要求
⒈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的有关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在市中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做好试卷保管、考点考场的选定、监考和考务人员的选拨和培训、考试的组织实施等工作,务必严谨细致、不出漏洞。
⒉在 “实考”期间,市局要派出巡视人员深入到各考点检查监督考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⒊各旗县区教育局对 “实考”考点选定后,于考前认真检查落实仪器及药品的配置情况,查漏补缺,保证各环节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4.6月10日在巴彦淖尔市教育网公布“实考”成绩,6月10日---12日考生查分,过期不再查分。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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