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文教局),各中省直学校:
现将《2012年长春市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生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长春中考高中艺术生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长春市教育局
2012年4月
2012年长春市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生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推动普通高中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为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建设高水平的中学生艺术后备队伍,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
二、关于招收艺术生学校的资格
1、经市教育局评估认定的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
2、经市教育局批准具有招收艺术生资格的普通高中。
3、招收艺术生的学校须有市教育局审批的招生计划。
三、关于工作流程
1、申报方案
具有招收艺术生资格的学校要向市教育局上报本校的艺术生招生工作方案,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2、组织报名
由各初中学校负责,在考生第二次填报志愿时组织学生报名。报名情况由市招生办汇总后,分别报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和高中。
3、进行测试
由具备资格的高中学校负责,按照市教育局批准的工作方案组织测试,市教育局全程监督,并进行确认。
4、上报材料
测试后,学校将合格学生名单(含电子版)同时上报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和市招生办。
四、关于测试内容
1.音乐
(1)声乐
专业测试: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时间不超过3分钟,自备伴奏。
素质测试:视唱
(2)器乐(乐器自备,钢琴除外)
专项测试:演奏自选乐曲一首或片段,时间不超过5分钟。
素质测试:线谱视奏(民乐可用简谱)。
(3)舞蹈(不含街舞)
专项测试: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时间不超过3分钟。
素质测试:模仿。
2.美术
绘画(画具自备,考试统一提供四开用纸)
素描:根据要求在150分钟内完成静物画一张。
色彩:根据要求在150分钟内完成水粉画(或水彩画)一张。
五、关于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艺术生测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招生学校的校长是测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二)测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
(三)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测试,凡是违规操作的,将取消学校下一年度招收艺术生的资质,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