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为了巩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全面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突出评价的过程性,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潜能,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教基〔2006〕10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建立健全评价工作机构
1、成立巢湖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主 任:李日寿
副主任:张邦锁、任 铸、李 丽、杨建平、唐泽军
成 员:蒋家锁、张秀志、裴文涛、梁华明、范汪苗
陈大文、褚道群、司有常、孔维中、李少明、杨德怀、郑平。
社会各界代表:人大代表王立守、政协委员朱越、学生家长代表丁家忠。
评价委员会下设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公室和监察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科,主任张秀志;监察组组长裴文涛。
在市教育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领导下,办公室负责制定评价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相关宣传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咨询,组织学校负责人与教师进行培训,对全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察组负责监督学校评价程序和监督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情况,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接受社会各界人士质询与投诉,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
2、在市教育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领导指导下,各中学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和评价监察小组,评价领导小组由校长、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成员组成,负责组织领导和实施本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价监察小组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监督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接受本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理。如果不能够处理,应上报市教育局评价监察组予以解决。
3、往届毕业生现在九年级插班就读,其综合素质评价参加就读学校、就读班级统一评价;借读生参加借读学校、借读班级的统一评价;随父母外出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原籍参加中考,其综合素质评价由接受学校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进行评定,考生须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单)或者原就读学校提供的初中三年内在校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表现、奖惩情况等实证材料。
二、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从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维度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具体分为维度、要素二级,关键表现和实证材料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详见《安徽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三、评价的主体
为了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各校应该遵循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原则,评价中要将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小组或全班评价)、教师评价、统一考查等有机结合,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增加家长评价,考虑到本评价对学生本人及其家长为直接利害评价,学生自评及家长评价不纳入等级计算,以评语的形式呈现。每个维度中,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和统一考试、考查的评价结果,操作时可分别将评价主体评出的等级A、B、C、D分别赋分值为4、3、2、1,然后按照p = 0.4ph+0.3pj+0.3pt算出总分值,四舍五入后再还原成等级,其中ph代表学生互评,pj代表教师评价,pt代表统一考试、考查等硬性评价结果。考虑到评价工作量大,建议各校在开展评价时,学生主要在维度上进行评价,教师在要素上进行评价。
班级成立评价小组。由学校评价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每个初中毕业班成立一个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的评价小组,人数为3~5人。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时间不能少于1年,对学生应有充分了解,同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诚信意识,评价小组名单要在评价工作正式开展前一个月向被评班级所有学生公布,如果超过1/3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价者,则要做相应的调换。各班评价小组成员确定后,报中心学校和市教育局备案。
四、评价的过程与方法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学生日常表现和关键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实证材料的提供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时学生应提交以下六项实证材料:1、统一考试、考查的成绩;2、关键的表现性作品、作业;3、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社市服务)的有关记录和证明;4、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可的表彰,获奖证书;5、关键性评语(班主任,授课老师或其他重要人士);6、自我描述。提倡和鼓励学校提供平时积累的学生成长记录或其他材料。评价时要注意对实证材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学校要特别重视建立并逐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袋(记录档案),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校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可以每学期或每学年进行一次,也可以只在学生初中毕业时进行一次。
2012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建议分以下步骤进行。
1、组织师生学习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标准、评价过程和评价方法,将《安徽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印发至每位毕业生。
2、组织毕业学生在老师和家长的指导下,进行自我评价、自我描述,同时向班级评价小组提供6项实证材料。
3、开展学生互评(以小组或班级进行)。学生互评不能将五个维度同时进行,每次只评价l~2个维度,防止学生以偏概全。学生互评某个维度的等级,以这个维度得票最多的(一般是参评人数一半以上)来确定学生这个维度的等级。建议每个班级将学生随机分为两个评价小组进行互评。
4、班级评价小组对学生进行评价,确定学生五个维度的等级。教师对学生的评价,要依据每个维度中要素和关键表现以及学生提供的实证材料,客观公正地对学生进行评价(有不同意见实行无记名投票),对学生某一维度评价为D等级时应非常慎重。
5、统一考试、考查等硬性评价,由班级评价小组,依据一年来统一考试、考查成绩和实证材料进行评价,确定学生每个维度的等级。
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和统一考试、考查等硬性评价结束后,将每个维度中三个评价主体的评价等级,分别赋4、3、2、1分后按照p=0.4ph+0.3pj+0.3pt,算出总分值,四舍五入后再还原成等级(即这个维度的等级)。
评价工作中教师的工作量比较大,各校要采取适合本校实际情况的评价手段,建议各校在评价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与客观性,有条件的学校要采用信息化评价系统。
五、评价结果的呈现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包括综合性评语和评定等级两部分。
1、综合性评语。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对学生三年的成长过程给予客观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综合性评语应在实质性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学生五个评价维度方面的具体表现以定性描述为主。综合性评语要由班主任收集各方面评价结果、在相关人员参与下(不少于3人)写出。
2、等级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中除“公民道德素养”维度的评价结果分A、B两等外,其余四个维度的评价结果均按A、B、C、D四个等级评价。其中:“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维度的实证材料按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评定,考试成绩10—9分为A等,8—7分为B等,6—5分为C等,4分及以下为D等;体育考试成绩作为“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考试成绩40—33分为A等,32—24分为B等,23—16分为C等,15分及以下为D等。
3、为防止A等比例过大,导致评价结果在高中录取中失去意义,各校“公民道德素养”的评价A等不受比例限制,“学习态度和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四个维度评价,每个维度的A等不得超过参评人数的40%。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个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价领导组应进行调研与处理,五个维度评价全为A等级的学生必须在学校公示。
六、评价结果的使用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应成为初中毕业生的主要依据和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我市2012年从以下三个方面具体明确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方法: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初中毕业生的主要依据,2012年,初中毕业生凡综合素质评价中有1个维度为D等的学生,不予毕业,只发给初中结业证书。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2012年,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除“公民道德素养”外,其它4个维度必须达到C等及以上,其中:录取省示范普通高中的考生,除“公民道德素养”外,其它4个维度必须达到B等及以上。
3、在普通高中录取过程中,若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录取。
七、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保障
为确保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使评价工作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和学校发展,各地各校都要建立和完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评估制度和申诉制度,保障2012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1、公示制度
各校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将评价内容、方法和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各维度评定等级为A等的学生名单应在所在班级公示,接受学生的质询并由班级评价小组研究后给予答复。
2、诚信制度
各校都要建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制度。各校要为综合素质评价者、学生本人等建立诚信记录。如果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要在相应当事人的诚信记录中予以记载并在全市通报批评,诚信记录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诚信记录不佳的教师不能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
3、评价质量监控与完善机制
市教育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及下设办公室、监察组,对各校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评价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及时处理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打下基础。
4、举报和申诉制度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校要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申诉制度,如果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价过程中可能危害评价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评价领导组提出举报或申诉,如果对学校评价领导组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再向市教育局提出举报或申诉。
八、评价工作的时间安排
2012年,我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行统一时间、统一要求,统一操作程序,实行电子化信息管理,以降低工作强度,减少人为干扰,提高工作效率。2012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时间安排详见附表。
附:1、巢湖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时间安排表
2、安徽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3、巢湖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
4、巢湖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报表
5、巢湖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登记表
| 巢湖中考]安徽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 05-25 |
| [巢湖中考]巢湖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 | 05-25 |
| [巢湖中考]巢湖市2012年巢湖中考考试英语听力免试申请表 | 05-25 |
| [巢湖中考]巢湖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登记表 | 05-25 |
| [巢湖中考]巢湖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报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