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12学年桐乡市民办初中招生办法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2007〕15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2012学年桐乡市民办初中招生办法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计划
根据桐教〔2012〕31号《桐乡市教育局关于下达二○一二学年市区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今年我市民办初中共招收25班,1050人,其中求是实验中学14班,588人,现代实验学校11班,462人。
二、招生办法
2012学年我市民办初中招生办法采取“公开报名,超规定人数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具体为:(1)当报名学生不足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招生学校须将报名学生全部录取,缺额部分允许继续组织报名,录满为止;(2)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人数分别控制在计划人数的60%和40%。自主招生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包括书面考试和面试)。
三、招生报名、录取办法和注册时间安排
1.报名。本市小学毕业学生于4月17日—18日在就读小学报名,所在小学汇总造册后于4月19日上午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非本市小学毕业的学生由招生学校受理报名,受理时间为4月18日一天,学校汇总后于4月19日上午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学生须填写统一设计的报名登记表,表中含报名志愿,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两所学校中的一所,同时报两所学校的,该生报名表全部作废。
2.录取。市教育局汇总后,当报名学生不足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招生学校须将报名学生全部录取,缺额部分允许继续组织报名,录满为止;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先由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在全体报名学生中录取各校招生数的60%;其余40%学生由招生学校自主录取。电脑派位时间安排在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3.注册。初一新生录取通知书须经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盖章后于统一时间发放,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学生一旦被录取,学生学籍将在录取学校保留三年。
四、招生纪律
1.规范招生秩序。各招生学校的招生公告须经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后统一发布,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发布招生信息和下校宣传。
2.各小学要协助做好报名宣传工作,配合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报名,也不能以自己的主观臆断诱导学生选择学校。
3.招生学校要严格按教育局规定配合做好招生工作,电脑派位后产生的新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任何违规操作、自行其事,一经查实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此办法解释权归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附件:1.2012学年桐乡市民办初中新生报名表
2.2012学年桐乡市民办初中新生报名汇总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民办初中 招生 通知
抄送:嘉兴市教育局,桐乡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
市政协办,市委宣传部,沈建坤部长,费玉林副市长。
桐乡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