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引导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健康发展和教育公平,维护教育公平,我市拟从2012年起继续规范和调整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项目及分值。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调整:
1.规范体育类项目加分。保留在中学普及程度高、锻炼效果好的田径、篮球、足球等8项和我市中学生经常参与的跳绳、跆拳道2项。取消其余体育类竞赛项目加分。
2.取消学科类竞赛、德育活动竞赛等项目的获奖加分。
二、分值调整:
1.少数民族、侨眷、台胞及台胞子女、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获得者,保留身份加分项目,分值调整为5分。
2.体育类规定项目比赛、中小学生艺术展演、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电脑制作活动等,保留加分项目,分值调整为5分。
3.2012年2月29日之前,初中学生参加学科类、体育类、科技类、德育类比赛活动获规定加分等次,按照《贵阳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生招生录取加分项目表》所列项目进行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
三、关于累计加分。
1.少数民族、侨眷、台胞及台胞子女、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获得者,得到身份加分后,还可通过参加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等活动获奖后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为10分。
2.其他考生,可以通过参加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竞赛规定项目中的两项活动获规定等次后累计加分,最高累计加分为10分。
3.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的女孩考生、市级优秀初中毕业生只享受一次加分,不再适用累计加分。
四、实施:本中考加分调整政策从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现将《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加分项目表》予以公布,并向市民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可于2012年2月22日(周三)前(以邮戳为准备)书面邮寄至以下地址,并请于信封正面注明“中考加分意见”:
贵阳市金阳新区行政中心二期A区二楼,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收
邮编:550081 邮箱:gyzkjf@126.com
咨询电话:7989411(市教育局办公室)、7989430(市教育局基教处)
附: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加分项目表(征求意见稿)
贵阳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加分项目表(征求意见稿)
序号
类型
项目
主办单位
加分等次
加分分值
1
身
份
类
烈士子女
/
20
2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
20
3
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
/
10
4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的女孩考生
/
10
5
市级优秀初中毕业生
市教育局
/
10
6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
5
7
少数民族、侨眷、台胞及台胞子女
/
5
8
竞
赛
类
体育
田径
市教育局(或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共同举办)
单项前三名
5
游泳
乒乓球
羽毛球
武术
跆拳道
跳绳
篮球
第一、第二名的主力队员
排球
足球
9
贵阳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
市教育局
单项一等奖、
集体一等奖的主要演员主要演员在二人以下
5
10
贵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市教育局、市科协
市级一等奖
5
11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教育部、中央电教馆
市级一等奖
5
注:1.可累计两项加分,累计分值最高不超过10分。加分计入升学总分。
2.体育项目中单项含田径的接力项目、乒乓球、羽毛球双打项目;集体项目指篮球、足球、排球项目;团体总分及团体赛的所有名次不予加分。
3.被市教育局推荐参加8、9、10、11项的省级以上比赛的选手,在体育类获得单项前三名、作为主力队员获集体一、二名;艺术、科技类比赛获得一等奖的,比照本表“加分等次”,给予5分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