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普通高中相关证明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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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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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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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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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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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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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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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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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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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书类型 |
□学历证明书 □ 结业证明书 □ 学业水平测试合格证明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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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由:由于本人不慎,将高中毕业证书的原件丢失,特申请给予补办高中毕业证明书。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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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县区教育局)审核意见: (普通高中学校由毕业学校提出审核意见,社会青年由县区教育局证书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1.2001至2003级因参加高中会考补考合格符合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社会青年)以及2000级及以前的普通高中学生(社会青年)还需由市教育局证书管理部门提供《安徽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考生成绩登记表》或《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生会考成绩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市教育局证书管理部门公章。
2.申办学业水平测试合格证明书时,入学年月和毕业学校填“无”。
3.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要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表到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