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体现均衡和公平 教育部门拟出台新生招收细则
日前,晋城中考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新生招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从5月22日起至5月31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实施细则,晋城市区各中小学将采取区域均衡、公平公正、合理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适年龄儿童和少年。
晋城小学段招生办法为,户籍是市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学校招生学区内的房产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在8月10日至8月11日到所在区域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如需在市区小学就学的,应持“四证”(现居住地一年以上暂住证、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就业证、计划生育证、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和转学证明),在8月13日至8月14日到城区教育局或居住地所属教育办公室报名登记。
晋城初中段招生办法为,各小学校组织学生填写“晋城市城区小学生信息一览表”,学校审核学籍、家庭住址,农民工子女“四证”等基本信息后,上报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对各学校上报的学生信息逐一进行审核,分类作出详细统计后统一进行分配。具体分配程序分为五类:一、持有市区户籍,且在学籍管理部门备案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到相应的初中学校。二、非市区户籍的学生,根据晋城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应返回户籍所在地接受初中段义务教育,方可享受优质高中分配到校指标的政策。对“四证”齐全的外来务工子女可以分配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但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分配到校指标。三、户籍属市区户籍的学生,现小学在外地就读,持原就读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学籍证明、现市区户籍、现居住地房产证到城区教育局登记,按有关规定调配至对应初中学校就读。四、对北石店镇、钟家庄办事处、西上庄办事处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市区购有住房,孩子随父母居住在市区并在市区内小学就学、在学籍管理部门备案的但不具备办理“四证”条件的,法定监护人应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户籍证明,市区内房产证,到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申请登记,可分配到相对就近学校,但不享受优质高中分配到校指标;五、具有市区户籍、学籍的学生,因市区公益性建设、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原因,住址发生变动的,凭拆迁证明和现住地所在社区或居委证明,现居住地房产证明,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到相应的学校。
该细则从5月22日起开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民可以寄信、发电子邮件、打电话的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邮寄地址:晋城市城区教育局基教科,电子邮箱:jyjyjb @163.com;电话:2250777 (记者 殷素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