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分数线。
①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简称统招线)。根据临川区和金巢开发区报考临川教育集团学生(含未上师范定向录取线而又兼报了临川教育集团的考生)中考成绩和在临川区、金巢开发区统招生总计划1:1比例划定。
②均衡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在统招分数线基础上下降50分划定。
③择校生分数线(简称择校线)。按统招线降低80分划定。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最低不得低于临川区一般高中录取分数线。
④要加强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工作。每所学校拿出10名统招生计划用于招收体育特长生,体育特长生的专业测试由市中招办和招生学校共同组织。凡参加省教育厅或省教育厅与省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体育竞赛项目获得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项目见附件),在测试成绩的基础上可分别加2分、1.8分、1.5分、1.4分、1.3分,以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特长班文化录取分数线按统招线的70%划定,上了文化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专业特长加试,按专业特长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加试工作由学校组织,市中招办统一管理。
2.生源分配和录取
①统招生和均衡生按已划定的片区招生,三所学校均分生源,即:原县级抚州市考生原则上录取在抚州一中,原临川县考生原则上录取在临川一中或临川二中,本校初中学生原则上录取在本校。三所学校统招生、均衡生在普通高中录取工作中由市中招办首批办理录取手续,发录取通知书。抚州一中在统招线、均衡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不足时,由市中招办就近在湖南、罗湖、唱凯、七里岗、太阳、罗针、云山等北部乡镇调剂生源。
②均衡生的录取:根据每所初中学校所分得的均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分学校划定各校均衡生录取分数线,均衡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统招线50分。未完成的均衡生计划,由市中招办收回,统一掌握,在均衡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录符合条件的均衡生。
③抚州一中“5+1学制”招收的50名超常教育实验班学生,按市教育局《关于抚州一中超常教育实验请示的批复》(抚教基字[2005]70号)文件精神,直升抚州一中,直升人数包含在面向临川区、金巢开发区招收的统招生计划之内。
④填报临川教育集团学校志愿上了统招线的市内各县考生,按志愿录取。各县要尊重考生及家长意愿,不得设置障碍。各校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录取分数线,更不得以择校生名义接纳已上统招线、均衡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临川教育集团内学校的学生。
⑤市外符合借读条件的学生,按有关程序办理入学借读手续;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招商引资的客商子女到临川教育集团三所学校就读,按本市学生同等对待。
⑥择校生的报名、缴费和录取。择校生志愿由学生在中考报名时,分学校统一填报。市中招办将上线的、有择校志愿的学生名单发至临川教育集团三所学校,由择校生凭准考证、中考成绩单根据所填择校志愿到学校报名。学校严格按名单接纳学生报名,学生按规定的择校生缴费标准到指定的银行交费。学校凭银行收款票据到市中招办办理录取手续。不按标准交费或学校擅自减免的一律不予办理录取。
⑦课改实验区的考生自愿到临川教育集团三所学校就读的有关办法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