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丽水中考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录入及审核工作
1.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计划外招生。市教育局按下达的2012年高中招生计划设定各校新生学籍数量,计划外招生不能取得学籍。
2.普通高中招生分预录取和退录补录两个阶段完成。在6月底前各县(市)上报新生录取库,完成招生预录取工作,7月底前完成退录补录工作,高一新生学籍库随即锁定,于 8月15日 前完成新生学籍迁移工作。
3.规范学籍变更管理。一般普通高中不得向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转学。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必须经主管教育局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电子学籍方可进行变更。
4.依照志愿录取的本地普通高中新生,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得将学籍转到外地。
5.根据省教育厅学籍备案等有关规定,未经就读地和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双方同意,没有填报本地普通高中志愿而擅自到外地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不得办理学籍变更手续,不得转接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