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三台中学、江油中学、科学城一中、安县中学。
第二批: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北川中学和绵阳市奥林匹克体育学校):
第一阶段:实验高中、绵阳一中、普明中学、北川中学、绵阳市奥林匹克体育学校(实验高中西校区)。
第二阶段:江油一中、芦溪中学、三台一中、盐亭中学、梓潼中学。
第三批:面向本县市区范围招生的普通高中。
第四批:面向全市招生的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录取工作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第五批: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
(二)录取原则
1、各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志愿和科技城范围内的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指导性计划志愿,由全市统一录取。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指导性计划录取工作,在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进行。
录取时,坚持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原则。按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计划的50%要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每所初中学校,具体办法另文下发。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是A等方能参加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是C等以上方能参加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综合素质评定为D等的学生,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录取。成绩合成以学号为准。
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接收未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学生,所有学校不得以招收市外学生名义或以指令性计划形式录取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
2、参加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录取,三年制中职学校考生名单按填报志愿提供给相关学校,按统招生录取办法办理三年制中职类学校录取备案手续。其他考生按自主招生办理备案手续。
参加了高考的高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未参加高考的高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按自主招生办理备案手续。
符合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到学校报名时,须交近期一寸半身免冠同底版相片三张;交验初中或高中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在职从业人员、进城农民工及其子女交验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查人员审核无误须在以上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原件上签字,学校签章,承担报名资格审查的责任(在职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
对审查合格的考生,学校按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自主招生录取数据库结构建立考生基本信息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市招办备案。对未采集考生身份证号码的中职招生学校,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三)录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而坚持不改的;
2、有扰乱社会治安、走私贩私、贪污盗窃或有其它犯罪行为的。
(五)录取通知书
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由录取中学送达或寄发给考生,职业类学校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寄发。
十一、录取中奖励照顾政策的规定
(一)普通高中录取奖励政策:
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加5分。
享受“三好生”或“优干生”加分的考生,由市教育体育局政教科审核,再由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进行加分。
(二)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照顾政策:
下列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线的,调档供学校审录。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受市、州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加15分。
2.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受市、州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加20分。
3. 平武、北川两县以及绵阳民族中学(阿坝州籍,下同)的汉族考生加20分;平武、北川两县以及绵阳民族中学的少数民族考生加40分。
平武、北川两县以外杂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4.2008年9月1日后参加市、州以上体育竞赛获得个人前三名的考生和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20分;其中达到省定运动项目标准(川招委字[1989]55号)的体育尖子、获得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加30分。
5.归国华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6.根据《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烈士子女加20分;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加20分。
7.中小学、幼儿园(含厂办子弟校)教师子女第一志愿报考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的加10分。
8.年龄20岁以上(1991年9月1日以前出生)的大龄青年加20分。
9.具有艺术特长的考生(不含报考师范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考评后,达到优秀成绩的加20分,达到良好成绩的加10分。
考生的加分(即特征分)由县市区招办审核后,按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特征分数据库结构,建立符合五年制高职专科加分条件的考生特征分数据库,于6月20日前报市招办。
(三)奖励照顾政策的执行办法
1、符合以上照顾条件的考生,须有市、州以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和原始证件;若考生享受多项加、降分照顾政策,仅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
2、符合上述政策照顾的考生由市招办负责向社会公示,并报省考试院备案。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
3、思想政治品德表现特别突出的,经省招委批准,可提供档案由学校审录。
十二、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注册
1、 学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凭绵阳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发的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报名并注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籍。
2、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按相关政策报名和注册学籍。
十三、艺术体育免试生、特长生和空军飞行学员预备班招生办法
(一)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
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分免试入学和艺术特长生两类。
1、免试入学
(1)基本条件:是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并在初中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省教育厅举办的省中小学生艺术节各项比赛活动中获一等奖以上。其中,集体节目学生个人还需同时具有初中学习期间取得的四川省中小学生艺术人才大赛二等奖以上,可申请免试。
②获得教育部举办的全国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二等奖以上。其中,集体节目学生个人还需同时具有初中学习期间取得的四川省中小学生艺术人才大赛二等奖以上,可申请免试。
(2)程序
①拟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在当年4月前,向市教育体育局申报招生计划,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后,学校于4月底前向社会公示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项目、人数和报名时间。
②学生持有效证件和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在5月8日前到设有艺术专业招生计划的学校报名,过时不再办理。
③招生学校根据学生的基本条件和获奖情况进行初录。
④招生学校将初录后的艺术特长生名单、《初中升高中艺术特长生(免试生)申请表》和相关资料,于5月底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卫生艺术科,经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并发出录取通知书。
2、艺术特长生
(1)基本条件:是初中应届毕业生,其中考成绩不低于招生学校指令性计划录取分数线的60%,且在初中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市教育行政部门独立或牵头举办的各种艺术比赛活动二等奖以上。
②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独立或牵头举办的各种艺术比赛活动三等奖以上。
③获得四川省中小学生艺术人才大赛三等奖以上。
(2)程序
①拟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在当年4月前向市教育体育局申报招生计划,并报送招收特长生的方案,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后,学校于4月底前向社会公示项目、人数、报名及专业测试时间。
②学生持有效证件和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于5月8日前到设有艺术专业招生计划的学校报名,过时不再办理。
③市教体局制定市直属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办法,组织实施市直属有关学校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并根据学生基本条件、测评成绩进行初录。县市区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的专业测试由各县市区安排,其安排及测试结果上报市教体局艺卫科。
④招生学校将初录后的艺术特长生名单、《初中升高中艺术特长生(免试生)申请表》和相关资料,于5月底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卫生艺术科,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卫艺科按照《绵阳市2012年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拟定录取名单,经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二)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
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分免试入学和体育特长生招生两类。
1、申请免试的基本条件和程序
(1)凡申请免试的体育特长生,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参加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限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批准举办的综合性运动会和年度单项体育比赛(不含分区分站赛)]取得前8名的体尖生,可申请免试。
②在初中阶段参加由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主办的省级青少年体育比赛,获得单项前二名的队员,集体项目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可申请免试。
省届运会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五名的主力队员可申请免试。
(2)程序及要求
①申请免试且符合条件者于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申请表、等级证书、成绩证明、比赛规程、成绩册等材料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向意向高中学校申报,过时不再办理。
②招生学校根据学生的基本条件和获奖情况进行初录。
③招生学校将初录的体育特长生名单、《初中升高中体育特长生(免试生)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汇总,于5月底前上报市教体局学体科(含电子文档)
④所有免试的考生在填报升学志愿时,申请就读的学校必须是开展了此业训项目的学校。
2、体育特长生招生基本条件和程序
(1)基本条件:初中应届毕业生,其中考成绩不低于招生学校指令性计划录取分数线的60%,招生学校所需项目的体育特长生。
(2)招生程序
①拟招收体育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在每年4月前向市教育体育局申报当年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并报送招生方案,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后,学校于4月底前向社会公示特招项目、人数及专业测试时间。
②学生持有效证件和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意向普通高中学校进行申报。
③市教体局制定市直属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办法,组织实施市直属有关学校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并根据学生基本条件、测评成绩进行初录。县市区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的专业测试由各县市区安排,其安排及测试结果上报市教体局学体科。
④招生学校将初录后的体育特长生名单、《初中升高中体育特长生(免试生)申请表》和相关资料于5月底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学体科,经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并发出录取通知书。
3、有关要求
体育特长生和免试生招生政策是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加快学校特色建设、促进业余训练发展的重要措施,对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与管理,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本办法的工作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三)空军飞行学员预备班招生
普明中学招收空军飞行学员预备班,考生必须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65米,裸眼视力达5.2以上。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由成空招飞中心协助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生身体情况、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具体录取方案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批后执行。
十四、加强领导,严格招生考试管理,规范招生行为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由于考生多、考生年龄小,考点分散,考试的组织管理难度大,因此,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此项工作,要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协调。要高度重视考点的设置,试卷的安全保密,考生的食宿卫生、交通安全,以及供电供水,监考教师培训,考风考纪教育等工作,做到责任落实。
2、严格管理,明确责任,严禁违纪舞弊事件发生
考试过程中,要严格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与考试中的违纪舞弊行为。对考试、阅卷、录取等环节中出现的违纪舞弊事件,除取消所涉及考生的录取资格外,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追究当事者的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还将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招办、教育股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各级领导和招生人员,要模范地执行招生的各项政策和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肃纪律,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对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抵制不正之风的人员,要给予大力支持和表扬;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3、依法治教,规范初中毕业年级办学行为
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川教[2009]249号)文件精神, 加强对初中毕业班的管理,切实保证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学校应按课程计划组织教学,不得在5月1日前结束新课,不得随意增减课时,不得加重学生负担,不得驱赶学习困难的学生,要保证学生有正常的体育锻炼时间和足够的休息时间,不得限制学生报考。
4、加强管理,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
各县市区要把《绵阳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按照规定免费发送到初三学生手中,市教育体育局将派巡视组检查。
加强对招生学校的管理,规范招生行为,宣传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办统一规范宣传,统一组织动员,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双向考核制。严禁招生学校搞生源大战,严禁招生期间到初中学校拉生源或给教师下指标、分任务。严禁乱宣传、乱承诺、乱许愿。严格执行普通高中“三限”政策。严禁提前录取或变相录取新生。严禁招收协议生或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严禁以各种名义擅自招收录取分数线下考生。
十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属绵阳市教育体育局和绵阳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
附件: http://www.2exam.com/zhongkao/mianyang/
1、绵阳市2012年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享受奖励加分审核表
2、绵阳市2012年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号、准考证号编排方法
3、绵阳市2012年普通高中学校名称及招生代码
4、绵阳市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名称及招生代码
5、绵阳市2012年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认定表
6、绵阳市2012年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初中升高中艺术特长生(免试生)申请表
7、绵阳市2012年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初中升高中体育特长生(免试生)申请表
8、省教育厅备案的具有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
9、绵阳市201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