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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教育网2012年绵阳中考招生实施办法

来源:2exam.com 2012-5-25 16:02:48

绵阳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同题同卷合并进行,为做好学业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绵阳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绵阳市教育网2012年绵阳中考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1、普通高中和中职招生计划按市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代码见附件3、4)。
    2、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规模按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3、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规模按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4、以上计划由市招生办汇总后向社会公布。
    5、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
    (1)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绵阳中学、南山中学、三台中学、江油中学、安县中学、科学城一中。
    (2)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北川中学):实验高中、绵阳一中、普明中学、江油一中、芦溪中学、三台一中、盐亭中学、梓潼中学、北川中学。
    (3)其它高中学校 :绵阳外国语学校、南山中学双语学校、东辰实验学校、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南山中学实验学校、绵阳市奥林匹克体育学校(绵阳实验高中西校区)。
    6、面向本县市区范围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
    各县市区所属市级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
7、面向全市招生的职业类学校
(1)省教育厅备案的具有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资格的学校(附件8)。
(2)高等学校附设中职班: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绵阳广播电视大学。
(3)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四川江油工业学校。
(4)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绵阳财经学校、绵阳水利电力学校、绵阳农业学校、绵阳职业技术学校、三台县刘营职业高级中学、绵阳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四川绵阳高级技工学校。
(5)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江油市中坝职业中学校、安县职业中专学校、盐亭县职业技术学校、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技工学校、绵阳市工贸学校。
(6)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科学城职业中专学校、北川羌族自治县七一职业中学、游仙区职业高级中学、梓潼县第一高级职业中学、平武县职业高级中学、绵阳市机械电气工业学校、三台县乐安职业高级中学、绵阳市青义职业中学、绵阳市阳光职业技术学校、绵阳理工学校、绵阳市世纪石油工程技术学校、绵阳市服装职业技术学校、绵阳市凯阳民航物流职业学校、绵阳航空职业学校、绵阳市博远艺术职业学校、绵阳市电子教育学校、绵阳灵创电子信息技术学校、绵阳机电工程学校、绵阳市东方艺术职业学校、三台县文武职业技术学校、绵阳市艺术学校、绵阳市西城职业技术学校、绵阳外贸电子学校。
(7)经省教育厅批准,具有跨市州招生资格的外市州中等职业学校。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身体健康。
    2、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初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17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
    3、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高中毕(肄)业学生;返乡农民工和进城务工人员、退役士兵;青年农民;在职从业人员。
    4、报考中等师范学校的考生还须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志愿从事小学、幼儿、特殊教育事业。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按照《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执行。
    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1、初中在读非应届毕业年级学生;
    2、在报考中违纪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且还在处罚期内者;
    3、触犯刑律而受到处罚的服刑者;
    4、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者。
    三、报名
    (一)招生考试报名
    1、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采取网上填报和在表册上签字确认是否已填报志愿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系统会对考生志愿信息进行加密保护,除本人可使用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报系统进行查询和修改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能查询考生的志愿信息。
    2、市直属学校考生由涪城区招办组织报名考试工作,各园区和科学城考生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县市区招办组织报名和考试工作。
(1)所有在籍初中毕业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凡填报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志愿的考生要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类别为“1”。仅填报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不参加招生考试,不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类别为“2”。
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初2012级学生可在学校、家里或任何可上互联网的地方进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报名时间为2012年 4月26日至4月30日,过期不再补报。
(2)从省外、市外返回的绵阳籍初2012级学生,须出具户口簿、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相关部门必须认真审核学生的户籍、原就读学校学籍信息等资料并保存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对具备报名资格的学生编制学号(学号编制规则:年份+县区码+88+流水号),填写“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认定表”(附件5)并盖章。
初中往届毕业生及社会考生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相关部门必须认真审核学生的户籍资料并保存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对具备报名资格的学生编制学号(学号编制规则:年份+县区码+99+流水号),填写“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认定表”并盖章。考生持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报名资格认定表到县市区招办补录基本信息后,考生再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报名时间为2012年 4月26日至5月10日。
3、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使用户口簿或身证份上的信息进行填写,并且要与学籍信息保持完全一致。如有姓名、身份证号与学籍信息不一致的,由学校统一汇总相关户籍证明,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股进行审核、盖章,学校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更改相关学生学籍信息后,学生再进行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结束后,学校认真清理本校学生的网报信息,将未参加报名的学生找出原因并进行补报名,所有初2012级学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县市区招办清理审核报名信息无误后统一生成报名号,学校报名点再打印学生网报信息名册(不显示具体的志愿信息),并由学生签字确认。学校要按时将网上报名信息表和通过县市区教体局审核的学生学籍信息更正表一并上报县市区招办。县招办认真审核省(市)外返回的绵阳籍学生和社会考生的相关信息并汇总上报至市招办。
5、市内在读的初2012级学生的照片信息由学校统一采集,并于5月10日前上报县招办;外省(市)返回的绵阳籍考生、社会考生的照片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采集。采集的照片文件一律以12位学号为文件名。
6、各县市区招办于5月15日前完成学生报名信息、照片信息的复核,审查无误后,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并进行报名数据备份工作。
7、市招办依据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提供的报名数据统一生成准考证号,由县市区招办负责打印和核发《准考证》。
    8、绵阳市初中毕业生学号是唯一的学生学籍编号,有严格的组成规则,任何单位和学校都不得另定标准,不得弄虚作假。学生学号的审核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股把关。学号组成规则及代码见附件2。
    (二)普通中等专业艺术、体育学校(专业)报名
初中在校生、毕业生以及小学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中职学校和专业,其报名、填报志愿、录取等按照《四川省2012年普通中等专业艺术、体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
    四、填报志愿
1、网上报名与网上填报志愿同步进行。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须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栏,报考五年制高职专科、三年制中职学校的考生须填报职业类学校志愿栏。
普通高中第一、二批次各阶段只设一个学校志愿,第三批设二个学校志愿;五年制高职专科师范类设二个学校志愿,非师范类设二个学校志愿;三年中职设一个学校志愿。职业类学校每个学校志愿下设二个专业志愿。
2、普通高中各批次的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科技城范围内的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设指令性计划志愿和指导性计划志愿。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只设指令性计划志愿。
    3、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和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如警察类、食品类、卫生类和旅游类学校专业)招生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明确要求的,考生只能报考自己身体条件允许报考的学校。绵阳市内招生学校及代码(见附件4)。
4、考试类别为“1”的考生可以单报或同时兼报各类别各批次学校志愿,考试类别为“2”的考生只能填报三年制职业学校志愿。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和相关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充分尊重考生的选校权利。报考志愿完全由考生及家长自主确定,任何人不得更改或限制,违者将严肃查处。对限制考生填报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实施生源封锁的地区和学校,市教育体育局将严肃查处。
    五、考试
1、考试科目和分值:
文化考试: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历史与社会60分、科学170分;体育考试40分;理科实验操作考试20分,总分740分。
初2012级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成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60分,初2012级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为800分。其中《科学》含物理、化学2科。《历史与社会》含政治、历史2科,该科目实行开卷考试。
    2、文化考试在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绵阳市招办统一组织,各县市区招办具体实施。
    3、文化考试时间安排:
科 目 考试时间
语 文 6月12日上午9:00-11:30
数 学 6月12日下午14:30-16:30
英 语 6月13日上午9:00-11:00
科 学 6月13日下午14:30-16:30
历史与社会 6月14日上午9:00-10:00
    4、体育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举行时间、考试规定、办法另文下发。
    5、凡参加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初2012级毕业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考试同题同卷一并进行,学业考试成绩同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
    6、为保证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学业,凡不参加招生考试只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应届初中学生,其学业考试在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下完成。
7、考试的组织以确保师生安全、考试安全为原则,采用相对集中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对考试用房、考生集中食宿点等进行安全检查,符合要求的才能使用。同时要做好防灾防疫保考的预案,确保考生的生命安全。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考点的设置早规划、早安排、早准备,对考点环境、考点容量、食宿条件、交通卫生状况、供水供电、通讯、安全保卫等工作要全面安排和检查落实。
    8、考试期间,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巡视员对各县市区考试情况进行巡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委领导必须派出巡视员对本县市区各考点考试情况进行督查。
    9、试题和参考答案属国家机密材料,要按照普通高考试卷的要求,认真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试卷必须存放在各县市区招办的试卷保密室,按照规定安排人员值守,不得有任何失密、泄密事件发生,违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触犯刑律者将依法处置。
    六、命题、制卷和阅卷工作
    1、命题、制卷和阅卷工作在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初2012级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网上阅卷。要加强对阅卷工作领导,对阅卷、成绩合成等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确定为承担阅卷工作任务的学校必须全力配合,在人力、物力上全力支持阅卷工作。
4、阅卷教师原则上抽调市内高中教师和部分优秀非应届初中毕业班教师,被抽调参加阅卷工作的教师必须服从安排,按照其工作质量和表现,在阅卷工作完成后授予证书,作为教师评职、晋升和考评的重要依据。
5、各县市区(平武、盐亭除外)于考试当天将考生已答试卷送至绵阳阅卷场。
6、考生所用条形码在通知学生考试后,由所在考点进行认真检查校对。
    七、考试收费
所有填报了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的考生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只填报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不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用按照省物价局审核标准收取。
    学业考试的经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市级所需的命题、制卷、组考、阅卷、录取的成本费用按生均统筹,在县级考试报名费中上缴市级经费为每生29.00元,各县市区组考费用的不足部分按生均统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市直属学校、各园区所属学校、科学城教育局所属学校在学校公用经费中按生均9.00元统筹后,交属地招办组考列支。
    八、体检和面试
    1、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不进行体检和面试。
    2、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不单独组织体检,学生进校后,由学校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省招委、省卫生厅《四川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川招委〔2000〕57号)和川招委〔2012〕9号文件执行。
    3、有关学校因专业需要进行面试的,按学校通知执行。凡需要进行面试的学校应提前与市招办联系、安排面试时间及有关事宜。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并负责处理面试工作的遗留问题。面试结果应向考生公布,并在录取工作开始前10天将面试合格名单交市招办,以便做好录取准备工作。
    九、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建档
    1、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三年中职统招录取的考生纸质档案主要由《考生登记表》和《志愿表》组成。这部分考生的档案由县市区招办组建(市招办提供打印程序)。新生纸质档案由考生凭加盖有省招考委或市、州招办“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办领取,新生报到时交学校有关部门。
    学校自主招生的新生档案由招生学校自行组建,组建办法按照《关于200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后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招普[2003]48号)要求办理。
    2、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属学校要严格按照《绵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在5月20日前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电子文档(Excel格式)形式报市教育体育局。
十、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教育体育局和市招办统一组织实施。
(一)录取分数线
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由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和学生成绩划定。其中,各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和科技城范围内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及民办普通高中的指导性计划控制分数线由全市统一划定,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的指导性计划控制分数线由各县市区确定。
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招委拟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向社会公布,五年制高职专科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上级要求不得低于总分的50%。
(二)录取批次
    录取工作分五批进行。
    第一批: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其它高中:
    第一阶段:绵阳中学、南山中学。
    第二阶段:绵阳外国语学校、南山中学双语学校、东辰实验学校、南山中学实验学校、绵阳中学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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